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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石狮市海洋文化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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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6 14:24: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主办单位】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石狮市委宣传部
石狮市海洋与渔业局

【征集内容】
凡是反映石狮沿海五镇举办的文化节、泼水节盛况,石狮沿海名胜古迹、海洋风光、民俗风情和时代发展成就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参赛。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6日止

【荣誉奖励】

本次活动拟评出入选作品92幅,设奖如下:

奖  项

幅数

每幅稿酬

积分

备注

一等奖

2

10000元

6

纪实类艺术类各1张

二等奖

4

3000元

4

纪实类艺术类各2张

三等奖

6

1500元

3

纪实类艺术类各3张

优秀作品

80

300元

2



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稿酬由石狮市摄影家协会给付,同一个人一、二、三等奖不重复获奖。

【征稿细则】

1、全省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

2、作品必须是2015年1月以后,在石狮市沿海五镇用数码和胶片相机拍摄的原创作品,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获奖资格将予以取消。

3、参赛作品为JPG格式,分纪实类和艺术类,彩色黑白、单幅组照皆可。组照4—8张,照片单幅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单幅控制在500KB以内,并标注作品名+纪实或艺术类+拍摄地点(要求具体到镇)+作者名+手机+拍摄日期,如泼水+纪实+蚶江镇+王二小+13655577800+2015-3。

4、参赛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5、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包含EXIF信息的jpg格式照片,最高压缩文件单幅不低于4M,获一、二、三等奖者需提供RAW格式照片)。作者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6、所有入选作品主承办方有权进行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不再另付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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