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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中国伊春首届自然生态国际摄影大展摄影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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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6 14:15: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出版社  
黑龙江省伊春市人民政府

【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国内外的自然风光、绿色生态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包括反映伊春市原始的自然生态、优美的自然风光及其文化建设成果、城市生态发展成就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2016年12月26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荣誉奖励】

1.大展设置入展作品100幅(组),每幅(组)稿酬1000元。
2.同一投稿者获入展作品数量最多为2幅(组),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3.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征稿细则】

1. 本届大展面向世界各国、全国各地区的摄影团体、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内容一方面综合反映全球自然生态主题,包括但不限于自然风光、野生动物、各类植物、国家级湿地、森林保护等;另一方面反映伊春市自然生态资源及其在近三年来文化建设成果、生态环境建设发展成就的摄影作品。在征稿期间,主办方特别给予各省级摄影家协会会员、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持证到伊春市范围内的旅游景区拍摄,免收取门票费用的政策。

2. 作品创作时间应以近三年为主,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一组不超过6幅。本次大展规定投稿者作品不得改变原始面貌,只可作简单的明暗、对比度、饱和度、反差、裁剪调整。曾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各类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各类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中入选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3.投稿作品为jpg格式,长边要求1000像素。对于投稿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主办单位将作品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并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5.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入展的100幅(组)作品在正式公布之前将在中国摄影出版社网、全球摄影网站进行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6. 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的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另支付稿酬。

7. 谢绝本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投稿。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注:本次大展不提倡共同创作),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 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9. 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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