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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江河”公益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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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14:2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主办单位】

长江出版社、水利部水情教育中心、中国摄影报社



【征集内容】

本次公益摄影大展设“江河·自然”“江河·人文”“江河·工程”三个专题。“江河·自然”主要反映江河、湖泊、湿地、冰川等水体的自然风景;“江河·人文”主要反映江河所孕育的人文风貌和文化文明;“江河·工程”主要反映与江河有关的各类工程和设施。
鼓励2010年以来拍摄的作品投稿,内容与江河的自然风光、人文地理、工程建设有关,作品应真实、生动,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纪实性,能够凸显祖国的秀美山川、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快速发展的经济建设等,体现五大发展理念,弘扬正能量。


【征稿时间】

2016年9月—11月20日



【荣誉奖励】

入展作品10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北京大江世纪展览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赛事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8张,彩色、黑白均可。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5.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选片;已入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代理参赛:宝雅影像竭诚为您承担选片、制作、输出、取名、翻译、证书寄送接收等一系列服务,参赛者只需将要参加比赛的照片电子版发到宝雅的投稿邮箱即可。



投稿联系人:应 涛

咨询电话:18649947210  0595-28007395

QQ咨询 : 1284540557   

投稿邮箱:12845405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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