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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元 2016年“中国最美丽县•大埔风采”摄影大赛启示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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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6 17:57: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目的宗旨
  为集中宣传大埔优美的生态环境、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丰富的民俗风情,展现大埔文化旅游的新风采、新气象。现广东省文联和中共大埔县委宣传部共同举办“2016年‘中国最美丽县•大埔风采’ 全省摄影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广东省文联


  中共大埔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梅州市摄影家协会、大埔县旅游局、大埔县文联、大埔县摄影家协会


三、开镜时间:2016年2月28日


四、截稿时间:2016年12月15日


五、评审时间:2016年12月下旬


六、公示时间:2016年12月底,公示期限:5天


七、颁奖时间:2017年1月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征集110幅优秀作品,其中:


  特等奖1幅,奖金人民币60000元;


  一等奖1幅,奖金人民币20000元;


  二等奖3幅,每幅奖金人民币10000元;


  三等奖5幅,每幅奖金人民币5000元;


  入选作品100幅,每幅奖金人民币800元。


  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个人所得税由给付单位代扣代缴。


九、参赛细则


  (一)2016年1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在大埔县境内拍摄的以反映大埔美丽山水、人文景观、民俗文化、民居建筑、美食、陶瓷、茶叶、蜜柚等为主题内容的作品方可参赛,投稿数量不限;


  (二)参加过其他摄影大赛的获奖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三)同一作者的入选作品数量不限,特等奖及一、二、三获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四)参赛作品要求立意鲜明、场景真实、视觉突出、内容生动、摄影语言丰富、图像品质优异,单幅、组照、黑白、彩色不限。


  (五)允许一定程度的后期处理,包括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的后期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


  (六)投稿方式:纸质照片投稿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组照4-8张按一幅计算):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凡不按规格送稿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稿。投稿作品背面注明标题、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拍摄时间、地点及简要说明,禁止将作者及作品信息标注在作品正面。凡因提交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七)来搞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八)所有入选作品均可作为加入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之一。


  (九)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另付稿酬。


  (十)大赛拒绝合成作品,投稿者须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大赛提醒投稿者审慎注意著作权中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十一)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十、评委组成


  评委由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组织。


十一、其他事项


  (一)凡投稿参赛者则视同承认本大赛章程;


  (二)本大赛解释权归大赛主办单位。


十二、送稿地址


  稿件寄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0号405室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联系人:张成风


  电 话:020-38906830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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