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79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00元 威海首届"魅力泊于·我眼中的新城"摄影大赛启示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8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8687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3-26 14:2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提升泊于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全方位展现泊于镇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威海东部滨海新城建设成果,为泊于镇和东部滨海新城建设凝心聚力,特举办首届“魅力泊于·我眼中的新城”摄影大赛,诚邀国内外摄影团体、摄影家、摄影爱好者选送佳作,百万网友参与品鉴。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威海经技区工委宣传部中共泊于镇委员会泊于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威海新闻网有限公司
   二、征稿主题
  摄影大赛主题为:“魅力泊于·我眼中的新城”,分为“春之美”、“夏之恋”、“秋之润”、“冬之声”四个部分。通过季节变化,展现泊于之美,突出滨海新城建设成果。
   三、活动细则
  (一)征稿时间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注:反映泊于镇历史变迁的照片不限拍摄时间)

   (二)征稿规则
  1.拍摄地点需在威海经技区泊于镇,风格不限,黑白彩色照片均可;所有作品后期只允许做调色、剪裁等简单处理,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2.每人投稿数量不限,参赛作品以jpeg或tif格式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投稿,作品像素不得低于1200万像素,一经入选,作品需提供原片。
  3.每幅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作品文字说明(100字以内),作者姓名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4.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者应拥有参赛作品独立、完整的版权。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
  5.本届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6.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复制、展览、画册、报刊、杂志、网站、微信、CD等途径使用,不另付稿酬。
  7.作品获奖后将以电子邮箱或电话通知。
  8.凡选送作品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大赛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9.本次摄影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归主承办单位。

   (三)投稿地址
  参赛作品发送至邮箱meilipoyu@163.com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首届“魅力泊于·我眼中的新城”摄影大赛参赛作品+季度名称(春之美/夏之恋/秋之润/冬之声)。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5808629-8032
  QQ:346540480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4名,奖金各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30名,精美礼品一份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规则
  (一)大赛分为两个阶段评选入围资格,第一阶段评选时间为:2016年9月;第二阶段评选时间为:2017年1月,入围作品在威海网专题页、掌上威海微信专题页进行展示,最终奖项将从入围作品中产生。
  (二)评选采用网友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友投票占60%,专家评审占40%,网友可通过威海网专题页、掌上威海微信专题页进行投票。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厚名家,不薄新人。评选结果将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http://www.jiaodong.net/news/system/2016/03/26/013139060.shtml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