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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水果之乡 印象马涧”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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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3 14:42: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举办兰溪市“水果之乡  印象马涧”摄影大赛的通知

市摄协各分会、协会会员、爱好者:
为了更好地展示宣传我市马涧镇风采,用镜头记录下水果之乡的变化与提升,发挥摄影创作的独特优势,兰溪市马涧镇人民政府、兰溪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水果之乡  印象马涧”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影赛组织
主办单位:兰溪市马涧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兰溪市摄影家协会
二、创作内容
用纪实和艺术的手法,展示近年来我市马涧镇水果之乡,中国杨梅之乡的风采,反映马涧镇正按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区域中心镇经济强镇的要求,加大投入,朝着建设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经济发达的小城市目标迈进等。   
三、影赛时间
2015年6月1日——2016年8月25日。
四、创作范围
兰溪市马涧镇范围内
五、影赛评选
影赛评委会由兰溪市马涧镇确定聘请,由市摄影家协会负责实施评比。影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每名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每名800元;三等奖6名,奖金每名5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每名100元。(最终获奖名额还将根据送赛作品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六、送赛要求
1、送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作品规格不低于10英寸不超过16英寸。组照作品视为一件作品,限6幅以内一组,规格不低于7英寸不超过10英寸。拼接作品最长不超过50公分。
2、每幅作品均以JPG格式刻录成光盘,作品文件不能小于3兆。
3、每幅作品须写明作品标题(不超过10个字)、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如有文字说明的不超过100个字。
4、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作假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5、主办单位享有免费使用参赛入选作品的权力,可以出版、展览和宣传,参赛作品不退稿。
七、送赛地点:打印作品及光盘送至兰溪市摄影家协会(人民北路46号三原广告公司内)。
八、截稿时间:2016年8月25日
九、联系方式:
马涧镇人民政府:赵洪,电话:13516842096(682096)
市摄影家协会:陆海燕,电话:13857905890(585890)
请各分会、会员、爱好者抓紧创作,多拍佳作。并欢迎兄弟市县摄影家和爱好者积极参赛。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兰溪市马涧镇人民政府
兰溪市摄影家协会
2015年6月15日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71934400&ver=1&signature=65sRnFUcPU-bWZnC*nPiesQbzlIJH0qL7w6aRh0CoKAaJYb75ArpOeNFiCgxQpN6cBDaMfasbh4hbzIXy1s6Bj91Z5ISg*ooJZm5-7GbhRoeILkJ*4tSliFlFgaUZtiW5lhdcBTsWKxtHdO0hLxQMRIsVhJ5QkPJEVdV7pU2Y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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