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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核桃之乡、富美马庄”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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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2 14:0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更好地宣传推介“核桃之乡、富美马庄”品牌,马庄镇人民政府、费县新闻中心、费县旅游局、费县青年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核桃之乡、富美马庄”摄影大赛。本次摄影大赛主要征集表现马庄镇的旅游景点、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淳朴民风和经济发展,充分展示“核桃之乡、富美马庄”的无穷魅力,打造马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摄影作品。同时穿插组织开机仪式和专题拍摄活动,并采取适当方式对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示。

1
主办单位
马庄镇人民政府、费县新闻中心、费县旅游局、费县青年摄影家协会
2
活动时间
2016年8月20日—2017年6月30日
3
活动主题
核桃之乡、富美马庄
4
征稿要求
1、所有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数量不限。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数码均可,但必须取材于马庄镇境内的自然风貌、人文景观、风土民情、经济发展等各方面内容的摄影作品。
3、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每组按一幅计算,所有作品均为电子格式文件。
4、建议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TIFF格式下文件不小于20兆。投稿时请将作品原始文件和调整后的作品数码文件发至下列邮箱:714607083@qq.com ;fxmzzxcb@163.com;也可刻录光盘邮寄到摄影展组委会办公室。不能按要求提交光盘或发至邮箱作者,不予评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冲洗制作评选。
5、作品须附带作品说明文字,注明拍摄地点,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以及作者联系方式(电话、地址)。
6、参赛者必须用实名投稿。
7、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所有送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8、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9、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5
参与办法
1、参加者免费进入马庄镇境内创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拍摄活动的组织,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投稿地址:山东费县马庄镇人民政府、费县青年摄影家协会 (“核桃之乡、富美马庄”摄影大赛组委会收)。
联系电话:15165588269;15153962129; 0539-5621011
联系人:刘  涛  高树银

6
奖项设置
1、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发获奖证书;
2、一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发获奖证书;
3、二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发获奖证书;
4、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发获奖证书;
5、优秀奖20名,奖金各100元,发获奖证书;
对征集的稿件,邀请专家公开公正评选。评选结果将于7月份在《临沂日报·新费县》和沂蒙山小调网站发布。

7
关于获奖和入围作品使用说明
1、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举办摄影作品大展。
2、采用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出版获奖作品集,并随马庄镇各种对外接待活动进行展出和交流;用于对外宣传及各相关企业和各类媒介宣传,以展示富美马庄的新风貌。
3、主办单位对获奖和入围作品有永久使用和支配权。
4、详情请登陆费县新闻网:http://www.ymsxd.org/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71845509&ver=1&signature=1IT*RuFAp2jLV*oFLZutvAKdbjWhSt1nZvyzbYxUigOxSaZkWMUtCpWu565LVfUHifWn9WHTiC3swjm-nH0CWDq7K9mSmjKKXiS0PSQosN*xeJLe2RWqHaOByCy74YEWELJ5TD1DyTdbEDQTemgFbYdZlBnw9dEc3YNHHetVkK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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