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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首届“印象翠亨”影像征集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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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7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同时充分展现新区自然风光、开发建设盛况,见证新区发展和历史变迁,为新区留下珍贵的影像档案,翠亨新区管委会、中山市摄影家协会共同举办 “印象翠亨”影像征集大赛活动。

一、征集范围
  范围:起步区范围内标志性建筑、道路桥梁、园区公园、重大活动场景等一切与翠亨新区有关的图片、视频,特别是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是征集重点。时间、格式、风格不限。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
  1.中山翠亨新区综合局(中山市马鞍岛翠城道翠亨新区规划馆209室 电话: 89893682  联系人:叶小姐)
  2.中山市摄影家协会(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中路196号 电话:88823120 联系人:高宝煜)

三、征集方式
  征集作品以邮件形式(邮件主题注明《“印象翠亨 ”摄影比赛参赛稿件》)发送至371926796@qq.com,照片JPG文件不少于3M,TIFF格式文件18M以上,视频要求精度1080以上,mov或mo4格式,时长不少于10秒。
  发送的影像作品需标注创作时间、拍摄地点、作品标题、作者及联系电话,并对作品进行简要说明。

四、奖励方式
  照片类: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收藏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收藏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收藏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800元+收藏证书;
    入围奖100名,奖金200元。
  视频类:
  设入选奖10名,奖金500元+收藏证书。

五、注意事项

  1.入选以上的影像作品由翠亨新区管委会作为档案进行收藏、使用。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画册、出版物、公益宣传、媒体报道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2.影像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 将取消收藏资格,收回奖金。通报批评及该作者停赛两年处理。所有征集影像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提供者自行承担。
  3.翠亨新区管委会将不定期组织拍摄采风活动。
  4.被采用影像及获奖名单将于评选后在翠亨新区官方网站、中山市摄影家协会官网公布。
  5.已在市级以上摄影大赛获等级奖的作品不在此次征集之列。
  6.凡投稿参加比赛者,视同承认并遵守本比赛章程。


主办:中山翠亨新区综合局  
协办:中山市摄影家协会   
2016年7月20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69598353&ver=1&signature=WlLo9PSYcsN44JlWUdMR75SeS2p6GFg1k8ts5FPliRSEEZWfkNqDbsx2dkOFoRuIJOjBeepGFXFG8yf*-8Xq9OhnYTDpyKJ4JjFS7gQy1G5OYcCyfGKocpBZgnQ7HuFAaPZOT1uqqb3S3uuGe9tq*0qxpleVqqxtM0ij0E8WZ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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