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593|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800元 “寻找最美重庆蓝”随手拍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8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8644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7-25 19:20: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舞动蓝天》 邓自立 摄)


7月以来,重庆天气晴好,市民发现重庆的天空越来越漂亮,朵朵白云飘,日日天空蓝,许多市民拿着手机、相机记录着美丽山城天空,在微信朋友圈晒出“重庆蓝”也成了一种时尚。




由重庆市环保局主办的“寻找最美重庆蓝”随手拍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今日正式开启。






“寻找最美重庆蓝”随手拍摄影作品有奖征集启事




1征集时间


2016年7月25日—8月31日
2征集主题


作品需取材于重庆市域并于“蓝天行动”相关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城乡风貌,蓝天、白云、星空可以作为画面的主体呈现,但不仅限于拍摄天空,鼓励创作时更多结合地面优美的景观进行表现和衬托,也可通过水面倒影、自然光色彩、极高空气能见度反映出“重庆蓝”主题也可。作品内容需反映和彰显重庆这座美丽山水城市的高颜值与独特魅力。


3征稿细则及作品要求


1
本次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不设职业、年龄、地域等限制,数码相机、手机、平板电脑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加比赛。每位作者投稿作品不超过10幅,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每个组照算一幅),彩色或黑白均可。
2
本次活动仅接收电子作品投稿,不接受纸质照片来稿,投稿作品请原图发送,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内容。
3
市民可通过两种方式参与活动,一是通过本人新浪微博账号发布“摄影作品+图片说明”,带上“寻找最美重庆蓝”话题,并关联@重庆环保和3位以上微博好友;二是成功关注“重庆环保”微信(cqhbwx),并在微信主界面直接向其发送“摄影作品+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保护蓝天宣言+联系电话”。
4
活动参赛作品不退稿,主办方有权用于以公益宣传为目的的印刷、网络、展览、影视、新闻以及其他相关环保宣传活动中使用,并不再另付稿酬,作者有署名权。
5
随手拍作品涉及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稿件必须是2016年7月以来的原创作品,同时不得使用电脑拼接合成等制作方式改变原始图像,如发现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的违规稿件作废处理。参与者一旦投送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6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参与者一旦投送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4评选方式

主办方将从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到8月底通过重庆环保“双微”发布初选入围的60幅摄影作品,并接受公众网络投票;9月底将组织专业评委,结合公众网络投票情况(占比30%)对60幅摄影作品进行最终评价。主办方最终将评选出获奖摄影作品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30名,所有获奖者均可获得奖金和证书奖励,评奖结果将于10月上旬在“重庆环保”政务微信上公布。


5奖项设置

一等奖  5名,奖金各8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5名,奖金各3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千年古镇龚滩全貌》 唐勇 摄)


让我们共同期待更多更美的“重庆蓝”,不是仅存于在影像中,而是长现于山城美丽的上空,永驻于三千万重庆市民的心中!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69445349&ver=1&signature=fVUmt3QKClekLmdsJS3-BYMAGNvZISwntJs58BoPMkhrYuBAGdrhuoER-s-GP7wDV1GVdrzocuwGw2rHhYtsle-QAlzVmyocvedl52Tb9BeDPYQ6LGG8laS1Xf8tbBHn1FVY2MJIs9ODTHqYcWCoMwuSIlAGOqWeK9nqFg6KW*Y=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