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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绿满房县”书法、摄影、绘画作品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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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5 19: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爱摄影 于 2016-7-25 23:56 编辑

  为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发展、共建生态文明,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绿色、保护绿色、参与“绿满房县”行动,也为了更好展示房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新成绩,形成公众关心、支持、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风尚,结合我县实际,中共房县县委宣传部、房县林业局联合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举办“绿满房县”书法、摄影、绘画作品征集展览活动。

一、活动主题
本次书法、摄影、绘画作品艺术展的主题是“生态房县、绿色发展”。

二、参展对象
房县社会各界创作的符合活动主题的优秀书法、摄影、绘画作品。

三、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中共房县县委宣传部
房县林业局
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房县绿源林业育苗专业合作社
(三)协办单位:
房县书法家协会
房县美术家协会
房县摄影家协会

四、作品要求
1
作品形式:书法、摄影、绘画作品。
2
内容要求:作品要紧扣“生态房县、绿色发展”的主题,充分展示我县林业生态、产业、文化和森林、湿地景观等建设成果,格调高雅,内容健康。
3
作品规格:书法、绘画作品规格不大于六尺,一律竖式,不装裱;
  摄影作品须为数码照片,彩色,格式为JPEG,每张图片文件长边不小于2M像素,以电子版邮件形式发送,不接受冲印照片。照片电子版要求大于4M,并保留完整的EXIF信息,允许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E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但要同时附上原片。
  参展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妥善保管,并根据要求返还作者。
4
报送要求: 所有作品均应标明作者姓名、性别、单位、联系地址、电话、QQ号和作品名称。

五、时间安排
1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

2016年8月31日止。
2
---参展方法

邮寄(或送达)地址:湖北省房县文联办公室(邮编:442100),信封上注明作品类型;摄影作品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fxwljzh@163.com
咨询电话:
0719—3251127(县林业局)
0719—3247707(县文联)
3
---评审

9月上旬,邀请十堰市摄影、书法、美术界知名人士组成评委会,评选优秀书法、摄影、绘画作品各10幅,并向全县公开公布。
4
---展览

评选出来的书法、摄影、绘画优秀作品,作为建国67周年献礼,在9月中下旬十一之前公开展出。活动结束后,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汇编成册。

六、奖项设置
征集的书法、摄影、绘画作品分别评奖,各评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每人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每人奖金1000元;优秀奖4名,每人奖金5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由承办单位提供。

七、其它事项
(一)严肃参展要求。所有参赛作品必须坚持原创,严禁抄袭和网络下载作品参展。凡是抄袭、网络下载的参展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展资格。已评奖的,除追回奖金和荣誉证书外,还将在新闻媒体予以通报批评。

(二)坚持“三公”评奖。所有参赛作品将隐名编号,进入评奖程序,以保证评奖公开、公平、公正。

(三)征集声明。一是本次活动获奖作品一律不退还,请各参赛选手注意备份原始作品;二是未获奖的参展作品,如作者要求退还,主办方将无条件退还;三是图片版权均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且在照片使用中享有署名权;四是组织单位将参赛作品用于公益宣传以及与本次参展相关的评审、宣传、网站展示等,不再另行支付稿费;五是提供的作品应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若因参展作品引起的法律问题,如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一律由参展人自行负责。

(四)活动组织单位对获奖和入选作品享有编辑权和处理权。

(五)社会各界对征集活动如有疑议,活动组织单位负有最终解释权。举报违规作品,组委会负责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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