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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首届”醉美十陵“摄影大赛有奖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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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6 09: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届“醉美十陵”
主题摄影大赛有奖征集开始啦
一、活动主题:
以“醉美十陵”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本届摄影大赛主题,让游客用自己发现美的眼睛,透过镜头,把十陵镇的最美的一面呈现出来。
二、活动背景及目的:
以龙泉驿国际桃花节为背景,以“宜居十陵、宜商十陵、美丽十陵”为题材,用摄影艺术的形式反应十陵的独特魅力,形象直观地展现十陵镇的自然风光、生态、人文景观、和谐生活、工作风貌和社会进步。此次摄影大赛将进一步宣传十陵魅力,吸引游客,推动旅游业快速发展,让更多游客参与到摄影大赛中来,享受到参与的乐趣,打造大众参与性。
三、活动对象:
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广大群众。
四、活动组织单位:
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人民政府、成都市龙泉驿区市民摄影协会
五、活动时间:
投稿时间:2016年3月20日到8月20日。
六、作品要求与须知:
(1)本次赛事面向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每人限投10幅。  
(2)为保证展览效果和便于处理调整,投稿作品应为:单张作品不小于5MB。作品命名方式为:作品名+作者姓名+电话(缺一不可)。举例:《桃花仙子》+邓某某+123456789。 组照4-8张按一幅计算。并保留相机拍摄的原始数据。
(3)赛事专业组作品要求真实记录,追求艺术性。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对比度、亮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参赛者需在征稿时间内将作品发送至投稿邮箱,过期视同放弃。  
(5)作品入选后,作者须按要求向主办方提供原始电子文件,如不按时提交电子文件,或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入选、获奖资格。  
(6)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对于所有获奖、入展作品,举办方有展览、出版等使用权,并不再支付稿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由此给主办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稿者予以赔偿。  
(8)不符合参赛要求、不遵守参赛规则以及不满足参赛条件的参赛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9)评委会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诉,相关申诉应由申诉个人或机构向大赛组委会提出。
(10)投稿者向本次大赛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获奖作品一旦发现并证实违反参赛要求,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同时在相关网站和展览中撤销所涉及作品。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市民摄影协会。
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人民政府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民摄影协会
                                            2016年3月20日

投稿详情:

来稿投送  
投稿电子邮箱:1729542113@qq.com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13980003758
投稿截止时间:2016年8月20日

福利来了
一等奖

共1名!奖金1000元/人。
二等奖
共2名!奖金600元/人。
三等奖
共3名!奖金300元/人。
优秀奖
共54名!奖金100元/人。

本次摄影大赛由主办方邀请资深摄影家,
组成评审组进行不记名投票评选,
报经主办方审定后,
于2016年9月15日前,
在微信公众平台“醉美龙泉驿”等媒体进行公示。
对获奖作品作者,
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
期待您的积极参与~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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