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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印象·金山”主题摄影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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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14:19: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发掘和呈现金山这座美丽滨海新城独具魅力的自然风光、丰厚的文化底蕴和日新月益的城市风貌,全方位多角度展示金山和谐宜居的城市形象,金山区规划展示馆将举办“印象·金山”摄影作品展览,特向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征集优秀摄影作品,现将征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参展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必须为未经艺术处理的原始照片,照片大小不低于3MB,作品一律以JPEG电子格式发送至指定征稿邮箱,每位作者限提供作品10张以内。       2.参加征集的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内容说明、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      
3.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版权归属作者本人,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涉及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
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投稿方式:      
征稿邮箱:jsqbwg@163.com  (投稿时请注明:“印象·金山”摄影展投稿)      
联系电话:021-57953215021-57953225      (周二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联系地址:金山区金山大道1800号征集作品奖项设置及稿酬: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入围作品奖80名:奖金100元,颁发荣誉证书。     (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主办单位对录用作品享有使用权,可以在网络、报刊、画册、电视、户外广告等媒体进行形象宣传,不另行支付稿酬。 评选公布:      评选结果将于9月上旬“文化金山”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参赛作者,敬请关注。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对投稿作品有使用权,包括用于举办展览、对外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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