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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上的艺术·新疆》影·像展 摄影作品征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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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时光定格,讲述丝绸之路上的故事。 《丝绸之路上的艺术·新疆》影·像展,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摄影作品,通过镜头语言向世界展示丝绸之路新疆段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和璀璨的艺术瑰宝,展现新疆多姿多彩、多元一体的文化魅力。
征集内容
1
乐舞演艺系列
以表现新疆各类舞台艺术及民间乐舞艺术的摄影作品:
A.舞台艺术部分:如各种大型文艺演出及舞蹈节等。
B.民间乐舞艺术部分:如戏剧、戏曲、传唱、史诗、民歌演唱及民间乐舞表演等。
2
民族工艺系列
以表现新疆各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品的加工、制作及成品展示的摄影作品。如土陶、沙画、宝石画、石头画、民间乐器、民族刺绣、桑皮纸制作、印花土布、艾德莱斯绸、弓箭、马鞍、民族服饰、砖雕等。
3
建筑艺术系列
以表现具有文化和审美价值,具有象征性和形式美,体现出民族性和时代感的各类建筑艺术的摄影作品。包括纪念性建筑、宫殿陵墓建筑、宗教建筑、住宅建筑、园林建筑等。
A.古城古迹部分:如交河故城、苏公塔、吐峪沟、克孜尔千佛洞、壁画、岩画、苏巴士古城、奇台古城、楼兰、尼雅古城、喀什高台民居(喀什噶尔老城)等。
B.现代建筑部分:如城市全景风貌(乌鲁木齐、喀什、和田、阿克苏、库尔勒、克拉玛依、石河子、奎屯、伊犁等)
4
民间体育系列
以表现民间体育、游戏与竞技的摄影作品。如赛马、赛骆驼、赛牦牛、斗鸡、斗狗、斗羊、叼羊(含牦牛叼羊)、摔跤、下棋、下方、达瓦孜等。
5
民风民俗系列
以表现新疆各民族传统习俗和民族风情作品。如婚嫁、各类传统节日、习俗活动等。
征集要求
1、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内容积极、符合展览主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投稿作品可为单幅也可为组照均可。投稿作品全为电子文件,本次展览不接受纸质作品投稿。
3、参赛作品需配有简单文字说明,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如已获其他奖项需注明。
4、作品彩色、黑白不限。
5、投稿作品需3MB以上、分辨率不小于200的JPG文件格式,电子文件名需统一修改为:作品分类-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者的原始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
6、本次摄影展不接受电脑合成的作品。允许简单调整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
7、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由作者自行负责与主办方无关。
8、主办方有权将作品用于相关展览、出版制作、文化数据库及其他公益性宣传等,并不再另付稿酬。投稿即视为授权。
9、主办方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须知及参赛规则。
10、提交作品时,作者需同时提交个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邮编、电话,作者须要将个人信息和参赛作品及简短文字说明归于统一打包,用附件形式上传投稿至邮箱,文件以“作者姓名+稿件标题”形式命名。
展览评审团及奖项设置
入选150幅作品,由国内、外著名摄影家组成专家团进行评审。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终评结果将通过杂志、报纸、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4名):奖金1000元
入选作品140幅:奖金每幅200元,并授予参展证书
*备注: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代交税率:20%。
投稿方式
邮 箱:784691226@qq.com
602717697@qq.com
联系人:张婷婷 电话: 0991—4542648 手机:15999127905
王玉莹 电话: 0991—4542648 手机:18309917025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15楼
征集日期
2016年7月10日——2016年8月15日
组织机构
艺术顾问:中国著名作家、诗人 周 涛
特邀嘉宾:中国著名大画幅摄影家 冯建国(北京)、高空摄影极客 张 新(广州)、野马集团董事长 陈志峰
展览监制: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乌鲁木齐市摄影家协会常务副主席、秘书长 刘 元
主办单位:乌鲁木齐一心悦读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艺术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新疆帅驼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丝绸之路上的艺术·新疆》
影·像展组委会 201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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