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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元 关于举办“大雄古邦•党员足迹”主题 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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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6 14: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29 12:06 编辑

关于举办“大雄古邦·党员足迹”主题
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彰显革命老区党的红色记忆和革命足迹,全面展示我县近年来发展中的新面貌、新变化,以“两学一做”为主要思想阵地,展示广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践行“敢拼敢干敢担当,不负良心不负党”的热情,以“汇聚正能量,镇雄更向上”凝聚谱写中国梦镇雄篇章的强大动力,中共镇雄县委县直属单位工作委员会、镇雄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举办“大雄古邦·党员足迹”主题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摄影大赛由中共镇雄县委县直属单位工作委员会和镇雄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主办,由镇雄县摄影家协会承办,成立了领导组:
组  长:朱恒辉(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县直工委书记)
副组长:贾忠惠(县委县直工委常务副书记)
尹朝勇(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
刘家凤(县委县直工委纪工委书记)
刘  波(县地税局副局长、县摄影家协会主席)
成  员:李  强(县委县直工委办公室主任)
成忠英(县委县直工委组织股股长)
陈绍伟(县委县直工委宣传股股长)
李世凤(县委县直工委纪检股股长)
张光英(县文联办公室主任)
王 玲(县委县直工委工作人员)
谭  维(县文联工作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直工委,由刘家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负责摄影大赛的相关业务。
二、征稿内容
1.反映我县近年来城市新风貌、农村新变化的图片;
2.反映广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释放正能量精彩瞬间的图片;
3.反映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群众携手共建美好家园的纪实性图片;
4.反映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感动事迹的纪实性图片。
三、截稿时间
2016年8月20日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5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60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300.00元。
所有作者奖项不得重复,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五、征稿细则
1.本次摄影大赛面向全县摄影家和广大手机摄影者征稿,采取电子邮件收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每名作者投稿不得超过12幅,组照(每组4—6幅)不得超过3组。
3.作品必须客观真实,不可大幅改动原始影像;可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可接片;彩色作品可转为黑白作品。上述调整不能影响其真实性。
4.参赛作品仅限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凡参加过展览或在报刊、媒体上发表及在各级赛事中获奖的作品,不列入本次大赛征稿范围。
5.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要求jpeg格式,专业摄影作品长边1024像素以上,分辨率300dpi(组照中的每张作品也要求长边1024像素以上);手机摄影作品力求最高品质。
(2)投稿作品附件需标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电话”,组照需简述作品的创意或故事。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6.投稿方式:
发邮件至邮箱:370716934@qq.com,联系人:刘波  联系电话:13887121608。
7.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本次活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及在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8.投稿者应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注:本次大赛不提倡共同创作)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67786031&ver=1&signature=ulvOuV9AXXjReC6XlA8EKziYuxK*T1AUV2b8OWUYKkkNReOzFlg*2VgndxbBXg*kXgQqF3FS80wEk-w4NMJyOBsnmkyJElSvhDFHnwSWM2akFqGLBfTFzwyW6YekWku1REiPkFrb9bTlOfiQ7X1ydgqEdp5g6dDoQ4PcgnvcQ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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