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宣传文化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喜迎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进一步扩大我市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展示酒泉整体形象,扩大酒泉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酒泉经济社会发展,市委宣传部决定编辑出版既有宣传意义又具有收藏价值的大型外宣画册《醉美酒泉》,画册拟定于8月底前出版发行,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摄影作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1.自然风光。展现酒泉独特自然风光的各类图片,包括山脉冰川、戈壁大漠、生态绿洲、雅丹地质、丹霞地貌、动(植)物资源以及特色景点的风光胜景。
2.文化胜迹。展现酒泉特有文化内涵的各类图片,包括历史文化、地域文化、敦煌文化、边塞文化、长城文化、丝路文化、航天文化和革命遗址等。
3.风情民俗。展现酒泉民俗风情和魅力的各类图片,包括风土人情、传统民俗、民族风情、民间艺术、盛大节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等。
4.生态文明。展现酒泉碧水蓝天生态环境的各类图片,包括水资源、风能、光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美丽乡村、城市风貌等。
5.经济建设。展现酒泉工业、农业、社会服务业、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城市建设等经济建设方面成就的各类图片。
6.社会民生。展现酒泉社会民生建设的各类图片,包括精准扶贫、创业就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公共体育、国防建设、民族团结等。
二、征集要求
1.所有应征图片均为数码照,TIF格式的图片精度为300dpi,JPG格式的图片压缩参数为高精度12,同时提供作品原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10兆。
2.要求图片图像清晰、大气、优美、内容真实,每张图片附上相应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人物、背景、内容或事件详细描述,拍摄者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等。
3.凡征集的作品需提供授权书,确定无权属纠纷。编辑出版方将确保摄影者的版权所有,仅限本画册使用,未经选用的摄影作品将退还摄影者本人。
三、征集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各界,主要针对我市摄影工作者。各级宣传部、文联及相关单位要扩大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选送工作,在初审后,按要求统一上报市委宣传部。
2.市委宣传部将邀请专业人员对选送作品进行评选审定。
3.对选入画册的作品实行优稿优酬,每张支付100元—300元稿酬,并赠送摄影者画册十本。
4.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晓梅
联系电话:2612294 13993719898
投稿邮箱:zmjqhc@163.com
附:征集图片分类提示
中共酒泉市委宣传部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67527028&ver=1&signature=MPeLM7cRv4aEggCvflPI7vwZ70qmuZZjW1nkdAzdBUdrmo88tJpRq4F0nBT-5Cfj-0SDSDZhnuimMEP552BhtRPGiS*AWENPNxbIlkAeCYvhImnn6rEn1k151JeGE3E4jT*5ELcbNhjShSKj5QXJFILKoDqfeQLLqH8kLY6*OC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