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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发现龙华之美”随手拍主题摄影大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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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 14:1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充分展示龙华新区“双提升”建设成果,配合龙华新区“关于开展第二季‘参与双提升·文明我接力’社区文明周主题活动”决定举办“发现龙华之美”随手拍主题摄影大赛。通过照相机和手机的摄影视角,聚焦龙华新区发展新面貌,充分展示龙华新区美的环境、美的事件、美的人物。定格发生在社会上、工作与生活中的美好瞬间,感人一刻。展示新区群众凝心聚力建设美丽龙华的新形象。欢迎区内外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各行业人士以及社区居民群众踊跃参赛。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龙华新区综合办
(二)承办单位:龙华新区摄影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新区各办事处以及各社区

二、征稿对象:
本次摄影大赛面向全社会征稿,要求影像拍摄地点必须在龙华新区范围内。

三、作品内容:
以“发现龙华之美”为主题,围绕四个方面,彰显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以及群众凝心聚力建设美丽龙华的新形象。

(一)景观类。针对新区城市建设、交通设施、山水风情、文物古迹以及特色的旅游景点、地标建筑。

(二)人文类。针对市民文明提升,包括助人为乐、义工服务、行为秩序、见义勇为、社区居民尊老爱幼,和谐邻里等。

(三)环境类。针对龙华环境整顿与改造提升、包括市容环境、道路美化、景观改造、城中村更新等。

(四)服务类。针对机关单位服务窗口热情服务、文明执行、便民措施、上门服务等政府创新服务提升新形象。

四、作品要求:
(一)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相机及手机作品均可参与。

(二)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档,相机组单幅(组)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小于5MB,手机组单幅(组)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小于1MB,JPG格式,需在电子文件上注明标题、作者及联系方式。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作品需提供原片。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对照片进行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加工。

(三)主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的展览、出版物、网站、媒体及有关场所中进行公益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四)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次比赛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五、评选方法:
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主办方邀请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确定获奖作品名单。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相机组和手机组两种奖项:

(一)相机组:一等奖2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50名,奖金300元(一至三等奖奖金含税)。

(二)手机组:一等奖2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600元;三等奖6名,奖金3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100元(一等奖奖金含税)。

七、投稿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符合国家法律要求,如涉及荣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同时取消参赛资格。

(二)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一律不退稿,凡入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用于公共宣传、出版等非经营性商业用途,不另付稿酬。

(三)本活动对投稿作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实行保密管理。所有参赛者,均被视为对以上内容、规定和要求认可。

八、投稿时间: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2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参赛者需在征稿时间内将作品邮寄或直接报送至投稿处。

九、投稿地址:
深圳市龙华新区摄影家协会(地址:龙华新区观澜大和路格兰郡一期三栋101室)

邮政编码:518110
联系人:朱嘉妮
联系电话:23338137、18320750279
电子邮箱:2563193426@qq.com  
                    909417062@qq.com

来源:深圳市龙华新区摄影家协会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67440173&ver=1&signature=W4HRDlRtw-FCsXDqTh2FierICIxK7uRuS9fDvHUtoBy5xmWU3sNDhtPz0ixk0LdkQvAtMfYcj0twlYcVLjUhpPew9gHShftVq8G5LNSZsctTOweMCrdnYorPM1urBA9FIDJBWNQ-cgi1LcQEC65ZDWHRDAOoVx0ck5Q64M33a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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