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19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00元 2016年中国-东盟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复制链接]

341

主题

445

帖子

1692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69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3-25 00:4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活动背景


2016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也是东盟共同体建成元年。为展示中国-东盟旅游发展新风貌,让更多受众关注和了解中国与东盟各国的自然景观和人文风情,中国-东盟中心联合亚太旅游组织,共同举办首届中国-东盟旅游摄影大赛。

中国-东盟中心是本次大赛的发起主办方。作为由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政府共同建立的唯一政府间国际组织,自2011年11月成立以来,中国-东盟中心一直致力于促进中国和东盟在贸易、投资、教育、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务实合作。

亚太旅游组织是2016年中国-东盟旅游摄影大赛的联合主办方。中国科学院出版的人文旅游月刊《中国国家旅游》杂志担任大赛承办方。

参赛作品由来自中国摄影家协会、新华社中国影像门户(CICPhoto)等机构的摄影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2、投稿标准


本次大赛接受来自中国与东盟各国投稿者的摄影作品;投稿不限作者专业背景、年龄及性别。

数码相机及其他拍照设备拍摄的图片均可参赛。


3、作品分组


①“镜头中的中国旅游”主题组:由东盟各国投稿者拍摄的反映中国旅游面貌的作品

② “镜头中的东盟旅游”主题组:由中国投稿者拍摄的反映东盟旅游面貌的作品


4、投稿时间


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5月16日(截稿时间为北京时间当日下午13:00)。


5、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只接受网络投稿。投稿者可在东盟旅游官方网站http://www.dongnanya.travel填写表格并提交图片资料(填表提交资料网址:http://t.cntmedia.cn/dongnanya.html),也可将信息与图片发送至大赛官方投稿邮箱:photocontest@qq.com


6、版权声明


投稿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投稿者拥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且未向其他展览或赛事提交过该作品。

作品投稿后,即视同投稿者授权大赛以“主办方使用权”一节中界定的方式使用作品;作品的其他权益仍归属投稿者。


7、主办方使用权

对于参赛作品,主办方保留以下权利:


①在作品征集过程中,在网站及社交媒体中展示已投稿作品;

②在初选后在网站及社交媒体展示全部作品;部分作品可按展示需要进行裁切;

③为赛事宣传需要,主办方永久保留以非独占方式出版、复制、展览展示、印刷、发行获奖作品,以及在主办方及其下属机构与海外部门管理的网站、公共社交媒体、摄影展、建筑设施使用获奖作品;以上使用无需重新征得投稿者同意,亦无需支付费用。

④主办方在网站、社交媒体、摄影展及其他场合展示获奖作品时将标明作者及作品标题。


8、作品评选

2016年5月进行作品初选。通过该轮评选的作品将在东盟旅游中文官方网站(http://www.dongnanya.travel)及东盟旅游官方微博、微信展示。基于初选结果进行终选,并于2016年5月26日在北京中国-东盟中心举办颁奖仪式及获奖作品展。


9、奖项及奖品


每个主题下分设以下奖项
一等奖1名:人民币 2000元
二等奖2名: 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15名: 《中国国家旅游》杂志全年赠阅
纪念奖:中国-东盟中心礼品

http://www.lotour.com/news/2016/03/1318223.shtml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