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78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00元 西安市人民政府网关于开展网站图片征集活动的公告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8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8676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6-18 14:49: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品质西安的发展理念,全力打造在线的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形象,充分体现近年来美丽西安建设取得新成效,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将于近期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有偿征集专题栏目精美大型图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一)6月20日前接受投稿。

(二)6月21日至7月18日进行评审筛选。

(三)7月底在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征集结果。

二、征集内容

(一)主题

反映西安市特色景观、生态环境保护、秦岭北麓环境治理、城市景观改造、城市绿化、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八水润西安”工程、渭河西安段水体环境治理、城市生态水环境改造、生态示范县(区)、乡(镇)建设、治污减霾工作等方面的图片均可以投送。

(二)具体要求

1、作品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投稿作品不少于5张;

2、作品必需为原寸图片,每张图片宽度不低于3000px,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格式为JPEG。

3、每张图片要注明作品名称、拍摄者,并配图片说明。

4、请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件主题注明为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图片征集活动,投稿作品请添加在电子邮件附件中。邮件中须注明投稿者姓名(团体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三、投稿方式

联系电话:029-86783061、86783062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1号(西安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投稿邮箱地址:szftp@xa.gov.cn

四、评审采用

(一)组织摄影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后,经采用的图片按每幅100元人民币兑现稿酬。

(二)兑现稿酬后的图片,图片征集方享有免费使用和发布权,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投稿者的署名权。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征集各项规定。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66232379&ver=1&signature=WL4759Ymglt3Pp-M4iey-nRFX9l71lRarpD8OPzYFKtd6XcdcjTwC*aqXnmIl8sb3n*TpPz*Rd2Dgh*HqVy3cNimOo3wg7Fn5P*nUSQMbQyz7jmGn46L2jgQkQX8gFnb--*ZQxAvoXwdUdhuw0K-kui2Yag1ptCwtb0MryPTCGg=
五、其他说明

(一)来稿作品须保证文字、图片的真实性、原创性和不涉及侵权及泄密问题。主办单位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的审核责任,凡因著作权、肖像权而引发的纠纷由投稿者承担。

(二)允许投稿者对照片的影调、色彩等进行稍许调整及进行构图剪裁,但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三)本活动解释权归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26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