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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相约胡阳 休闲采摘"西红柿采摘摄影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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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22:0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更好地宣传推介“西红柿之乡、滨水胡阳”品牌,胡阳镇金阳西红柿等专业合作社、费县青年摄影家协会等决定联合举办“我采摘、我摄影、我比赛”活动。本次摄影大赛主要征集能充分反映胡阳镇西红柿丰收景象、现场采摘乐趣的作品,提高“胡阳镇西红柿”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一、主办单位
    胡阳镇金阳西红柿种植专业合作社、盛农西红柿种植专业合作社、德平西红柿种植专业合作社、鑫鑫西红柿种植专业合作社、子义西红柿种植专业合作社、玉山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远通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众源西红柿种植专业合作社、费县青年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时间
    2016年2月15日—2016年5月10日。
    三、活动地点
    费县胡阳镇秦家屯村、南汤沟村、岩峪村、养马庄村、永旺村等(详见宣传彩页采摘园分布图及微信公众号:胡阳西红柿、滨水胡阳)
    四、活动主题
    “相约胡阳、休闲采摘”摄影比赛。
    五、征稿要求
    1.所有参加胡阳镇西红柿采摘游的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数量不限。
    2.比赛分成人组和少儿组两类。
3.参赛作品彩色、数码均可,但必须原创,取材于胡阳镇西红柿采摘现场。
    4.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每组按一幅计算,所有作品均为电子格式文件。
    5.建议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TIFF格式下文件不小于20兆。投稿时请将作品原始文件和调整后的作品数码文件发至下列邮箱:714607083@qq.comfeixianhuyangzhen@163.com,也可刻录光盘邮寄到胡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不按要求提交光盘或发至邮箱者,不予评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冲洗制作、参与评选。
    6.作品须附带文字说明,注明拍摄地点、作者联系方式,注明参赛组别(成人组或少儿组)等内容。
    7.参赛者必须实名投稿。
    7.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所有送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8.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六、参与办法
    1.参加者自行进入胡阳镇境内创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对于组团采摘及拍摄的参与者,可提前联系活动主办方。
    3.投稿地址:山东费县胡阳镇党政办(“相约胡阳 休闲采摘”摄影大赛组委会收)。
      联系电话:15165588269、15866976850、13562992799
      联 系 人:刘涛         张玲玲       郭磊祥
    七、奖项设置
    比赛分成人组和少儿组两类:
(一)成人组奖项设置:
1.特等奖1名,奖金2000元,发获奖证书;
    2.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发获奖证书;
    3.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发获奖证书;
    4.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元,发获奖证书;
    5.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发获奖证书。
(二)少儿组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发获奖证书;
    3.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元,发获奖证书;
    4.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发获奖证书;
    5.入围奖20名,发获奖证书。
    对征集的稿件,邀请专家公开公正评选。评选结果将于2016年5月份在《临沂日报·新费县》和沂蒙山小调网站发布。
    八、关于获奖和入围作品使用说明
    1.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举办摄影作品展。
    2.采用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出版获奖作品集,并随胡阳镇各种对外接待活动进行展出和交流;用于对外宣传及各相关企业和各类媒介宣传,以展示滨水胡阳的新风貌。
    3.主办单位对获奖和入围作品有永久使用和支配权。
    4.详情请登陆:沂蒙山小调网站:www.ymsxd.org,微信公众号:胡阳西红柿、滨水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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