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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大田庄乡乡村旅游快速发展,打造“全域生态游”品牌,充分展示优美的自然风光、浓厚的人文底蕴和发达的特色产业等优势资源,进一步提升大田庄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举办“美丽田庄 休闲乡村”摄影大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 大赛主题
以“美丽田庄 休闲乡村”为主题,以“乡村风貌 乡村风情 乡村文脉 乡村记忆 休闲乐园”为主线,从不同的视角,展示大田庄乡的优美风光和人文景观等。
二、参赛对象
所有热衷于本项大赛的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
三、参赛细则
1、所有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数量不限。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数码均可,但必须取材于大田庄乡境内的自然风貌、人文景观、民俗风情、历史遗迹及美丽乡村建设等各方面内容。
3、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每组按一幅计算,所有作品均为电子格式文件。
4、建议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TIFF格式下文件不小于20兆。
5、作品须附带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并确保图文内容真实,以及作者联系方式(电话、地址)。
6、参赛者必须用实名投稿。
7、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8、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9、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一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50名:奖金100元。
入围奖100名。
获奖作品同时发放获奖证书。
五、征稿时间
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5月8日止。
六、投稿方式
作品一律以数码文件发送,并附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及拍摄时间,地点等。
联系人:刘 涛 费县新闻中心副主任
董元琴 大田庄乡党委秘书
张 哲 大田庄乡宣传干事
联系电话:15165588269;0539-5821018;18263991577
邮箱地址:714607083@qq.com;dtzgxmg@163.com
主办单位:费县大田庄乡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费县新闻中心、费县旅游局、费县文广新局、费县青年摄影家协会、山东大田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届“相约胡阳 休闲采摘”西红柿采摘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更好地宣传推介“西红柿之乡、滨水胡阳”品牌,胡阳镇金阳西红柿等专业合作社、费县青年摄影家协会等决定联合举办“我采摘、我摄影、我比赛”活动。本次摄影大赛主要征集能充分反映胡阳镇西红柿丰收景象、现场采摘乐趣的作品,提高“胡阳镇西红柿”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一、主办单位
胡阳镇金阳西红柿种植专业合作社、盛农西红柿种植专业合作社、德平西红柿种植专业合作社、鑫鑫西红柿种植专业合作社、子义西红柿种植专业合作社、玉山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远通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众源西红柿种植专业合作社、费县青年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时间
2016年2月15日—2016年5月10日。
三、活动地点
费县胡阳镇秦家屯村、南汤沟村、岩峪村、养马庄村、永旺村等(详见宣传彩页采摘园分布图及微信公众号:胡阳西红柿、滨水胡阳)
四、活动主题
“相约胡阳、休闲采摘”摄影比赛。
五、征稿要求
1.所有参加胡阳镇西红柿采摘游的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数量不限。
2.比赛分成人组和少儿组两类。
3.参赛作品彩色、数码均可,但必须原创,取材于胡阳镇西红柿采摘现场。
4.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每组按一幅计算,所有作品均为电子格式文件。
5.建议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TIFF格式下文件不小于20兆。投稿时请将作品原始文件和调整后的作品数码文件发至下列邮箱:714607083@qq.com、feixianhuyangzhen@163.com,也可刻录光盘邮寄到胡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不按要求提交光盘或发至邮箱者,不予评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冲洗制作、参与评选。
6.作品须附带文字说明,注明拍摄地点、作者联系方式,注明参赛组别(成人组或少儿组)等内容。
7.参赛者必须实名投稿。
8.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9.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六、参与办法
1.参加者自行进入胡阳镇境内创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对于组团采摘及拍摄的参与者,可提前联系活动主办方。
3.投稿地址:山东费县胡阳镇党政办(“相约胡阳 休闲采摘”摄影大赛组委会收)。
联系电话:15165588269、15866976850、13562992799
联 系 人:刘涛 张玲玲 郭磊祥
七、奖项设置
比赛分成人组和少儿组两类:
(一)成人组奖项设置:
1.特等奖1名,奖金2000元,发获奖证书;
2.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发获奖证书;
3.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发获奖证书;
4.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元,发获奖证书;
5.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发获奖证书。
(二)少儿组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发获奖证书;
3.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元,发获奖证书;
4.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发获奖证书;
5.入围奖20名,发获奖证书。
对征集的稿件,邀请专家公开公正评选。评选结果将于2016年5月份在《临沂日报·新费县》和沂蒙山小调网站发布。
八、关于获奖和入围作品使用说明
1.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举办摄影作品展。
2.采用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出版获奖作品集,并随胡阳镇各种对外接待活动进行展出和交流;用于对外宣传及各相关企业和各类媒介宣传,以展示滨水胡阳的新风貌。
3.主办单位对获奖和入围作品有永久使用和支配权。
4.详情请登陆:沂蒙山小调网站:www.ymsxd.org,微信公众号:胡阳西红柿、滨水胡阳。
第二届“寿养福地,秀美朱田”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更好地宣传推介“寿养福地,秀美朱田”品牌,全景展现全市“一点两区”扶贫攻坚重点项目的进展与取得的成就,朱田镇人民政府、费县新闻中心、费县广播电视台、费县旅游局、费县青年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寿养福地,秀美朱田”摄影大赛。本次摄影大赛主要征集表现朱田镇的旅游景点、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和淳朴民风的摄影作品,充分展示“寿养福地,秀美朱田”的无穷魅力,打造具有朱田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摄影作品。同时大赛穿插组织开机仪式和专题拍摄活动,并采取适当方式对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示。
一、主办单位
朱田镇人民政府、费县新闻中心、费县广播电视台、费县旅游局、费县青年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时间
2016年2月—2017年元月1日。
三、活动主题
寿养福地,秀美朱田
四、征稿要求
1、所有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数量不限。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数码均可,但必须取材于朱田镇境内(“一点两区”扶贫攻坚项目区、苑上养生谷旅游度假区、明石生态旅游区、由吾崮“石头部落”景区、崮山“原始村落”景区和御华景宸药膳养生区)的自然风貌、人文景观、风土民情、经济发展等各方面内容的摄影作品。
3、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每组按一幅计算,所有作品均为电子格式文件。
4、建议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TIFF格式下文件不小于20兆。投稿时请将作品原始文件和调整后的作品数码文件发至下列邮箱:xiumeizhutian163.com;也可刻录光盘邮寄到摄影展组委会办公室。不能按要求提交光盘或发至邮箱作者,不予评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冲洗制作评选。
5、作品须附带作品说明文字,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以及作者联系方式(电话、地址)。
6、参赛者必须用实名投稿。
7、第一届摄影大赛参赛作品不再参与本次摄影大赛评选。
8、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所有送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9、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10、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五、参与办法
1、参加者免费进入朱田镇境内各园区景点创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注意自身安全。
2、拍摄活动的组织,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投稿地址:山东费县朱田镇政府(“寿养福地,秀美朱田”摄影大赛组委会收)。
联系电话:15165588269;0539-5761211
联系人: 刘 涛 张国龙
六、奖项设置
1、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发获奖证书;
2、一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发获奖证书;
3、二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发获奖证书;
4、三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发获奖证书;
5、优秀奖50名,奖金各100元,发获奖证书;
6、入围奖100名,发获奖证书。
对征集的稿件,邀请专家公开公正评选。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1月上旬在《临沂日报•新费县》、费县广播电视台和沂蒙山小调网站发布。
七、关于获奖和入围作品使用说明
1、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举办摄影作品大展。
2、采用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出版画册,并随朱田镇各种对外接待活动进行展出和交流;用于对外宣传及各相关企业和各类媒介宣传,以展示秀美朱田的新风貌。
3、主办单位对获奖和入围作品有永久使用和支配权。
4、详情请登陆沂蒙山小调网站:http://www.ymsxd.org/。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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