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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2016“寻找宜昌最美观景点”宜昌随手拍全国摄影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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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1 14:10: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深度挖掘宜昌丰富的旅游资源,充分展示宜昌旖旎的自然风光和深厚的人文内涵,不断扩大“爱上宜昌”旅游品牌影响力,大力推广“壮美三峡、诗画宜昌”城市旅游形象,进一步提高宜昌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鼓励更多的游客与摄影师用独特的视角去寻找宜昌最美景观,特举办“2016寻找宜昌最美观景点”宜昌旅游随手拍全国摄影大赛活动。

一、征稿时间:2016年3月29日——2017年3月28日
       二、征集主题:宜昌区域内自然风光、名胜古迹、人文风情、城乡面貌、地标建筑、民风民俗、乡村旅游等反映美丽宜昌的最佳观景拍摄视角的摄影作品。推荐拍摄主题参见附录《推荐征稿拍摄点清单》。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宜昌市旅游局 宜昌旅游发展联盟
        策划单位:湖北旅游摄影协会
        执行单位:湖北省荆韵楚风摄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宜昌各县市区旅游局  湖北峡州国际旅行社  三峡大坝旅游区、秭归凤凰山景区等宜昌各主要景区等。
       支持单位:湖北省摄影家协会、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四川省摄影家协会、宜昌市摄影家协会、三峡大学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家杂志湖北影友俱乐部、荆门市摄影家协会、襄阳市旅游摄影协会、恩施州摄影家协会、十堰市摄影家协会、荆州市摄影家协会、荆门市摄影家协会、黄冈市摄影家协会、南充市摄影家协会、岳阳市摄影家协会、扬州企业家摄影协会、巴东县摄影家协会、三峡大学摄影家协会、凡是摄影宜昌站、迪特EOS俱乐部。
合作媒体: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长江日报、三峡日报 、三峡宜昌网、宜昌发布、中国三峡杂志、湖北画报、湖北旅游官方微信微博等

四、参赛对象
      全国所有爱好摄影旅游的个人、摄影专家、各级摄影家协会会员、旅游摄影相关单位以及全社会手机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大赛主委会、评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赛)。
      五、投稿方式
    (一)微信投稿:扫描参赛二维码或者关注“迪特摄影plus”在旅游摄影微社区大赛征稿平台提交作品。
    (二)网站投稿:点击三峡宜昌网“寻找宜昌最美观景点”活动宣传页面或访问影像湖北社区(www.yxhbsq.com)进入宜昌旅游随手拍专题页面投稿。
    (三)邮箱投稿:在影像湖北社区www.yxhbsq.com宜昌旅游随手拍专题页面下载并填写参赛作品表【点击下载:参赛作品表(仅供在邮箱投稿的参赛作者在PC端下载)】同作品一并发邮件至邮箱379780855@qq.com, 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爱上宜昌随手拍” 。邮箱投稿不参与本赛事人气奖。
    (四)微博投稿:新浪微博发帖带上#寻找宜昌最美观景点#话题并艾特@宜昌发布提交作品。
       投稿咨询联系电话:
       宜昌:0717-6755945 18608601959
       武汉:027-68783599 18807109269

六、投稿细则
    (一)参赛作品仅限宜昌区域内拍摄,大赛征集的最佳观景拍摄点均在宜昌市及宜昌所辖县市区范围内(否则为无效参赛作品)。
    (二)参赛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种族、宗教及身份歧视,诬蔑各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等内容。
    (三)参赛者需按照作品提交页面的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及必要的作品信息,并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和准确。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作品说明、拍摄位置。作品说明包括最佳观景拍摄点的区域特点、人文历史、拍摄器材、技术应用及后期处理技术等。拍摄位置参赛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标注观景拍摄点的地理地图信息,如坐标、海拔、交通地图、路况条件、到达方式等。
    (四)本次大赛提交参赛作品长边不小于800像素,不大于2M的jpg文件。
    (五)进入评审阶段后,组委会将会通知入围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原始数据文件,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原作品需为RAW文件或未经改动的原始JPEG文件,照片要求大于等于500万像素,主题突出,主体清晰。

(六)参赛作品编辑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参赛摄影作品必须真实反映原始拍摄场景。
        2、参赛摄影作品不得添加任何影响作品内容的图像或文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LOGO、签名、水印及修饰性边框。
        3、参赛摄影作品不得进行任何添加、移除、拼凑、组合及其他一切改变图像原始内容的操作。
        4、接受彩色及黑白摄影作品。
        5、接受全景拼接摄影作品,要求全景拼接仅用于拓展视野,且拼接成全景作品的照片要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设备一次性完成;参赛者必须在作品说明中明确说明这是一张全景拼接作品。
        6、接受经过叠加处理的作品,要求该作品同一地点、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设备一次性完成;叠加处理只允许用于在不改变原色调的前提下对静态影像的多通道合成,用于拓展被摄主体的景深,用于展现一定时间范围内的连续变化,利用多张拍摄进行控制噪声;参赛者必须在作品说明中明确说明这是一张经过叠加处理的作品。
        7、接受多重曝光的摄影作品,要求该作品必须为通过相机内部多重曝光功能拍摄的照片且原始文件即为单张图片;照片要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设备一次性完成,不能通过大范围的地点位移或大跨度的时间延展等手段增加画面元素;参赛者必须在作品说明中明确说明这是一张多重曝光作品。
       8、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6张,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组照命名格式示例:“组照名称6—1”、“组照名称6—2”)。
       9、参赛摄影作品允许且只允许进行以下后期处理操作:
    (1)去除传感器尘点;
    (2)在不影响作品表达内涵的情况下,可适度裁减;
    (3)在不影响画面质量的情况下,可适当调整锐度;
    (4)在不失真的情况下,适度调整曝光曲线、白平衡、色彩平衡、饱和度及对比度。
      10、此次大赛允许并鼓励手机摄影图片,手机摄影参赛图片必须为本人手机原创拍摄,任何形式翻拍,盗用他人图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公布。图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不得使用水印,文字和装饰性边框。

七、奖项设置及评选办法
    (一)活动将采取新浪微博抽奖、摇奖、微信网友点赞投票评奖(年度“最美”人气奖)及专家评奖(季度及年度“最美”佳作奖)等多种方式,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
    (二)“最美”佳作奖的评分标准
最具宜昌代表性(3分):图片最能展现宜昌的独特风貌、典型历史、人文故事、风土人情等; 摄影艺术(4分):图片的视觉表现能力、艺术感染力强;拍摄选点及视角(3分):选点独特,角度新颖,主题突出。
   (三)为活跃比赛氛围,激发创作投稿热情,本次比赛评奖按奖赛进程分为:月度摇奖、季度评奖及年度评奖三种。奖励方式:月度摇奖及季度评奖以奖品方式,年度评奖以现金奖励方式。  

1、月度摇奖。a、新浪微博比赛发帖,每月后台自动抽取10份奖品;b、大赛微社区发图参赛,即可参与当月月底抽奖,每月抽取10份奖品。活动奖品由承办方或承办方邀请赞助单位提供(详情请关注大赛主页实时活动通知)。
2、季度评选。活动开始后每季度对当季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按当期投稿作品数量的5 %的比例评选出季度佳作奖,季度佳作奖将入围年度大奖评选资格。同时将获得承办方或承办方邀请的当期协办单位提供的奖品一份(具体内容请在大赛征稿主页查阅当期评选通告)。
3、年度评选。大赛征稿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评委从全年度征稿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奖品;优秀奖30名,奖金各500元(详见大赛主页实时活动公告) 。
      4、分赛区设奖。由大宜昌范围内根据各县市区旅游局或宜昌各特色旅游景区提供赞助,根据各自旅游资源特色及季节特点组织开展分赛区征稿评奖。
      5、“最美”人气奖。大赛官网获“赞”最多的前30名作。将获得承办方或承办方邀请的协办单位提供的价值380元的宜昌旅游特产一份,同一作者不重复获得该项奖项。(具体内容请在大赛征稿主页查阅当期评选通告)。
      6、优秀创作作品及获奖名单将在宜昌市旅游局网站、爱上宜昌微信公众号、三峡宜昌网、宜昌发布、中国三峡杂志、迪特摄影plus、影像湖北图片社区、湖北旅游官方微信、湖北旅游协会网站、以及各支持单位官方网址刊发。
      7、获奖作者优先推荐成为湖北省旅游摄影协会会员。

八、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2016年3月29日——2017年3月28日;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时间: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20日;颁奖时间:2017年4月底。
      九、版权说明
    (一)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即默认作品版权为参赛者本人所有。且所有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及其他权利;如参赛作品出现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自行承担;大赛组委会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以及在相关媒体网站上刊出。
   (二) 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均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且在照片使用中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无意的署名遗漏情形可以获得免责。
   (三) 参赛者参赛即表示允许主办方将参赛作品用于非商业性质的与本次大赛相关的评审、颁奖、宣传、展览、网站展示、宣传画刊、海报及合作媒体与机构,并不再另行支付稿费。
   (四)关于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大赛主、承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用于旅游宣传性质的无偿使用权。参赛人对其所投稿作品的著作权属负全部责任,由其投稿作品引发的的著作权属纠纷由投稿人负责。
      十、有关说明
      (一)填写报参赛信息时,要求填写本人准确真实的信息,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参赛资格。主办方将对参赛个人信息严格规范管理,只用于比赛相关事宜。
     (二)本次活动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三)主办单位不承担参赛作者和作品著作权、肖像权等方面的有关责任。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刊登、展示于媒体,或用于非商业性推广,不另付稿酬。
    (四)参赛者必须遵循大赛规章制度和活动安排规则。
    (五)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制定相关规则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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