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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2016长春高新区摄影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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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0 14:06: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主办单位: 长春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二、参赛时间及奖项设置:
       大赛采取冬春、夏秋两阶段入围,年终评审的形式,分冬春和夏秋两个阶段征集。
冬春阶段: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20日
夏秋阶段:2016年5月21日至2016年10月20日
冬春投稿时间:2016年5月10—5月30日
夏秋投稿时间:2016年10月10—10月30日
(一)终评奖
一等奖二名:3000元及获奖证书{冬春阶段,夏秋阶段各1名}
二等奖六名:2000元及获奖证书{冬春阶段,夏秋阶段各1名}
三等奖十名:1000元及获奖证书{冬春阶段,夏秋阶段各5名}
优秀奖五十名:500元及获奖证书{冬春阶段,夏秋阶段各25名}
(二)入围奖:凡是在冬春阶段、夏秋阶段入围的作品均获得入围奖,每人奖励100元。
三、参赛细则:
(一) 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不收参赛费。
(二)参赛作品必须是高新区范围内(高新南区、高新北区、长德及空港)题材不限,以自然风光、社区风景,社区文化活动及社区内的家庭生活为主题。
(三)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或组照不限。所有作品不得以电脑制作改变原始影像。每位作者限送1-10幅作品,组照每组按一幅作品计。{使用胶片相机,数码相机,手机都可参赛}
(四)图片要求具有时效性,仅限比赛活动期间拍摄图片,以往作品参赛视为无效。
(五)投稿要求
       1、所有参赛均先电子投稿,入围后照片投稿,作品以JPG格式上传800万-1000万像素,来稿注明“2016高新区摄影大赛”字样。
       其中,电子投稿邮箱gxwh85543176@163.com,入围照片投稿地址:长春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联系电话:85543176,联系人:张丽娜  闫斌斌
       2、照片6-12英寸,并附原始电子文件{光盘或优盘} 作品表面请勿添加任何装饰性文字、图案、颜色等。
       3、投递照片作品时一并提供投稿清单:作者姓名、性别、联系电话,作品拍摄时间、地点、名称、数量。同时所有作品要以【春】【夏】【秋】【冬】为标签。  
声明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拍摄创作,并保证拥有该作品的肖像权及完整的知识产权。入选作品如发现非作者本人作品或拷贝他人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经查属实,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并追回奖品,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递交人承担。
(二)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画册、展览、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包装、网站、影视片)使用本次大赛的获奖和入选作品,并不再另付稿酬。
(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本次摄影大赛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2016长春高新区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6年5月13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64588361&ver=1&signature=LfYmrlhS4weQyY0*j0iwhK7Fs1SNoGxQn2ccefhbcEwi4MLjzJuloOoK8ENMyp0ic*jOtQbsMWMf4sD8poNlOXPc4SxLP*syiuZZybuJhwmycYuuTwk*qCi66WxDifhn-7z6vvoB1ssQJk6IbmoLgTipI7PZKFl2EiiSTI1WR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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