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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田园杯”江宁美丽乡村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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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14:46: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全面反映江宁美丽乡村建设成就,发掘乡土文化,展现现代文明,用一幅幅精彩图片生动呈现江宁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幸福家园新形象、新面貌。中共江宁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农业局决定联合举办“田园杯”江宁美丽乡村摄影大赛。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宣传部、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局
承办单位南京市江宁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南京市江宁区摄影家协会

大赛主题
作品拍摄的主题必须围绕江宁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社会文明度高的美丽乡村建设成就展开,自然景观融合人文特色和百姓生活(拍摄范围为江宁区内)。
征稿对象
关注、关心、关爱江宁社会发展的广大摄影爱好者,地区不限。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奖2000元、证书)
二等奖5名(各奖1000元、证书)
三等奖10名(各奖600元、证书)
优等奖60名(各奖200元、证书)

作品要求 1
作品要求不改变原始影像,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增减、移动、大幅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作品要求 2
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组照不超过4张,不收纸质作品,以电子文件投稿,JPE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长边1200像素,参赛作品须保留图片EXIF原始信息。每幅参赛图片必须按照要求重新命名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作品标题(如张三+1234567+标题),否则视为无效投稿;用网名、笔名投稿无效;同一作者不能易名多次投稿,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作品要求 3
获奖作品,请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作品大文件(或原始文件)发至指定邮箱,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作品要求 4
主办方对入选、获奖作品享有展出、出版、媒体刊登的权利,不再另付稿费,作者则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和著作权。
作品要求 5
参赛作品如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作品要求 6
在历届影展、影赛获奖及入选的作品,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投稿要求
参赛作品同时发送邮箱:
JNQWXCB@126.COM

JNQWLB@126.COM

联系电话:
025-52287310
025-52137534

江宁区美丽乡村拍摄名单
东山街道
香樟园、佘村
秣陵街道
杏花村、盛家桥社区盛家村、元山社区苏家村
汤山街道
汤家家、七坊、孟墓社区插花村、湖山社区湖山村、阜庄社区石地村、汤山社区李家村、王盖村、青林社区下窑湾村
淳化街道
马场山、周郎社区彭家边-窑头村-银莱阁(翠洲芳谷)、柏墅社区陈家庄、青龙社区、青山社区上堰村、茶岗社区花二村
禄口街道
小彭社区小彭村、桑园社区后业村、石埝社区水荆墅村、彭福社区
江宁街道
黄龙岘、牌坊社区、朱门社区、花塘社区观东-观西-中和村-大庄村、庙庄董家村、大庙社区大牛落-小牛落村
谷里街道
世凹桃源-周村、大塘金、双塘社区、公塘社区公塘头村、张溪社区王家-西湖村、双塘社区新塘村
湖熟街道
杨柳村、金桥社区、三界社区大诚达村,尚桥社区陡门口村、河北社区贾墅村、耀华社区吴家庄
横溪街道
石塘人家、横溪社区安山-藤墅村、西岗社区朱高-陶高村-大福村、新杭社区孚而岗村、西阳社区西毗村
麒麟街道
锁石社区

文字内容转自《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宣传部、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局文件》江宁宣发【2015】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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