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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宏源矿业”杯安全生产主题摄影大赛5月31日截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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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3 14:07: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展示我县安全生产成就,展现高台县转型跨越发展形象,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和我县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部署,决定举办“宏源矿业”杯安全生产主题摄影大赛。现面向县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和广大干部职工征稿。
     一、大赛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协办单位:高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高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高台县摄影家协会
    赞助单位:高台县宏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征稿细则
   (一)参赛分组
   本次摄影大赛分为相机组和手机组分别进行征稿,两组各征集评选优秀作品100幅。
   (二)征集内容
    参赛作品要突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形象生动地反映我县各行业、领域和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成效。能较好地宣传安全理念、安全生产、安全常识和安全技能。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创意独特、贴近生活,富有强烈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参赛要求
    1.参赛范围:县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和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均可参赛。
    2.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不限,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4-8幅),鼓励组照作品参赛,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参赛作品必须是在高台县境内拍摄创作的作品。
    3.参赛作品一律用数据文件投稿。相机组参赛作品长边相素不小于3000像素,图片格式为JPG格式,每张3MB以上;手机组作品长边相素不小于800像素,每张500KB以上。作品必须保留完整的EXIF信息。入围作品主办方另行通知作者提交作品RAW格式或JPG格式原图,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者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4.投稿作品命名格式必须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手机号, 并按要求提交含有作品完整信息的参赛表格(见附件)。
    5.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对图片进行大幅度改变色彩、合成、添加或删除等改变作品原貌的技术处理。
    6.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本人原创作品,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果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的永久使用权,除商业用途外,可以将其使用在展览、展示、海报、招贴、制作画册和宣传品等有关形象宣传,不再另付稿酬,保留作者署名权。
    8.本次大赛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件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9.摄影大赛征稿期间鼓励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深入县内各企业和生产单位进行摄影创作。主办方将适时组织1—2次集中摄影采风活动。
    (四)征稿时间和征集方式
    1.征稿时间:本次摄影作品征稿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截稿。
    2.征集方式:参赛者必须将作品电子版发送至本次大赛投稿专用邮箱:425908608@qq.com。邮件收到后主办方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确认,未确认者请及时与主办方联系咨询原因,为确保投稿安全,本次大赛不接受以QQ在线或离线发送的方式投稿。
高台摄影家协会联系人:郑耀德 (13830620669)
                      刘生堂(15593617654)
    六、作品评选及奖励
   (一)作品评选:本次大赛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县内摄影家和主协办方工作人员进行评选,评选分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进行。初评入选作品由主办方负责以短信方式通知作者本人调大图并对作品进行复评和鉴别,复评有效作品将进入终评阶段。
   (二)奖项设置:
相机组:
一等奖1幅(组),奖金2000元及证书
二等奖2幅(组),奖金1000元及证书
三等奖3幅(组),各发奖金500元及证书
优秀作品奖100幅(组)左右,各发纪念品一份及证书
手机组:
评选优秀作品100幅,每幅作品各发纪念品一份。
    同一作者等级奖不能兼得,在以往各级各类摄影展赛中入选获奖的作品在本次大赛中不予评等级奖。
   (三)颁奖仪式:将于6月中旬在县城中心广场举行颁奖仪式,届时邀请获奖者参加。
   (四)作品展览:获奖作品将在县城中心广场和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前广场展出,在县内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巡展,并在高台县电视台和县内外各大媒体、网站、微信平台进行展播。
(五)本次摄影摄影征稿最终解释权归主承办方,投稿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摄影大赛各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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