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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关于开展“物联天下”杯 “寻找青年创业的最美瞬间”手机摄影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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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5 13:5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为了更好传播“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的理念,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乐从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共青团乐从镇委员会联合开展2016“物联天下”杯“寻找青年创业的最美瞬间”手机摄影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赞助单位:广东物联天下产业园有限公司
二、作品征集时间:2016年5月4日至6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幅,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比赛优秀作品集一本;
二等奖作品3幅,奖金各1000元+荣誉证书+比赛优秀作品集各一本;
三等奖作品10幅,奖金各500元+荣誉证书+比赛优秀作品集各一本;
优秀奖作品40幅,荣誉证书+比赛优秀作品集各一本。
四、评比规则
由主办方邀请摄影协会选派评委5人,根据《作品征集细则》,由评委组评选出一等奖作品、二等奖作品、三等奖作品、优秀作品。
五、征集方式
本次作品征集方式采用纸质投稿和网络投稿两种方式。纸质投稿请寄: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大道西12号A座6楼广东物联天下产业园有限公司;收稿人:郭小姐  刘小姐。网络投稿请发至以下邮箱地址:bsd@wiot.com.cn
六、作品欣赏沙龙及颁奖仪式
2016年7月,举办2016“物联天下”杯“寻找青年创业的最美瞬间”手机摄影作品欣赏沙龙及颁奖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活动须知
1、所有参赛作品由主办单位处理,参赛照片和作者资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参赛者一旦投稿,将视为承认本次摄影比赛所有规则有效;
2、参赛者如违反比赛规则,主办方将取消其所获奖项;
3、本次比赛对评选后入围的作品在乐从镇政府网、“乐从青年”微信公众号、物联天下集团官网等公示5天,接受社会的监督。摄影比赛最终结果将在上述网站、微信平台上公布;
4、赛事主办单位对本次比赛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5、拟邀媒体:佛山日报、佛山电视台、顺德城市网、广佛都市网、顺德电视台、乐从电视台等参与活动宣传报道。

联系人:郭小姐、 刘小姐;
联系电话:28082369, 13794627625;13924886859

乐从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共青团乐从镇委员会




作品征集细则
1、参评照片必须由手机拍摄,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内容包括青年创业者在创业、工作、学习、生活、休闲、娱乐的真实记录等,作品是否已获奖不限,发表过与否不限。但一定要为本人作品。参展作品文字说明一般不超过200字,含有时间、地点、人物等情节要素。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查阅原始文件,参评者须积极配合。对于违规送评或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参评照片,主办方将视其为无效作品。   
2、本次大赛投稿张数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上传格式为JPG文件,照片长边不小于1000像素。主办单位会向参评者调取原始文件以供鉴定。
4、请参评者务必将拍摄的原始文件和调整后的大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交,逾期者或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5、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能用电脑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6、参评者应保证自己是参评作品的著作权人,如果参评作品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剽窃等在内的法律纠纷,其责任由参评者自已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7、参评照片不得含有涉及庸俗、暴力、宗教禁忌和法律禁止的内容。
8、本次赛事中的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方均拥有使用权,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对所有参赛作品在主办方中英文网站、手机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媒体及线下摄影展览中展示,进行宣传推广(不收取作品人的任何费用)。
9、版权声明:作者享有署名权,即每幅(组)作品在出版、展览时均署作者名。主办方拥有本次征稿活动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可用于举办展览、出版画册、网络传播、活动宣传等用途。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但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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