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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2016“丽水蓝”主题摄影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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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14:4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一种蓝叫“丽水蓝”,“丽水蓝”是常态的蓝,沁人心脾的蓝,顶级的蓝。适当牺牲点眼下的速度,转为质量更高、更可持续的发展,从而以“发展绿”换来“丽水蓝”,是新常态下丽水倡导的发展理念和路径。
2015年2月,丽水市被浙江省政府命名为第一批省级生态市。在此之前,丽水所辖的9个县(市、区)已经先后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县,丽水成为全省第一个所有县(市、区)全部获得命名的地级市。丽水市生态环境质量连续11年获得全省第一,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7年获得全省第一。国家环保部近两年来发布的资料显示,丽水多次跻身全国空气质量较好城市前十名,全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优良率达到85%以上。
为了全面反映丽水洁净的空气和优美的自然生态,用摄影唯美的语言表现丽水的好山、好水、好空气,特举办本次“丽水蓝”主题摄影大赛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丽水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丽水摄影网

二、征集主题
作品以丽水境内洁净的空气和优良的自然生态为表现主题,蓝天、白云、星空可以作为画面的主体呈现,但不仅限于拍摄天空,鼓励创作时更多地利用地面优美的景观进行表现和衬托,如果作品中没有出现天空,但通过水面倒影、自然光色彩、极高空气能见度反映出“丽水蓝”主题也可参赛。所有作品内容必须健康和谐、积极向上,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从征集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5日24:00。

四、征稿细则
1、作品形式、风格不限,相机、手机拍摄不限。单幅、组照、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每组数量限4~8幅)。
2、投稿者登陆活动官方网站(丽水摄影网“丽水蓝”活动专用投稿平台,网址为http://lsl.lsphoto.org/),登陆页面后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主办单位严格保密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网站已注册者无需重新注册。
3、投稿者注册后在投稿平台上按页面提示要求上传图片进行投稿。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24像素,分辨率72dpi。
4、作品须以尊重客观真实为原则,在不改变环境要素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后期调整,可以适当调整色彩饱和度,但不能改变拍摄现实原貌,拒绝对色彩进行过度修饰和处理(例如完全改变天空的色彩属性,将灰色改成蓝色等)。拒绝电脑特技制作、以合成的作品参赛。如不符合要求作品参赛,经核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涉及相关权益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行承担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主办方将从比赛发布之日起到10月底评选前的征稿期间,分阶段在参赛平台投稿作品中选择部分优秀作品,提供给本次活动宣传合作单位新浪网进行展示传播,但不另外支付稿酬。
7、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复制、发行、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并不另行支付报酬。
8、本次大展不收报名费。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9、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1万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5名,奖金各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50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另外,主办方还将根据当月投稿数量统计,评出每月“参赛之星”1名,投稿数量最多者荣获“每月参赛之星”荣誉,奖金为1000元。评选时间范围为2016年5月、6月、7月、8月、9月五个月期间每月的投稿者,10月份投稿者不参加此项评选。
以上所有奖金均为税前,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敬请登陆丽水摄影网首页(http://www.lsphoto.org)点击“丽水蓝”导航栏进入专题页面,也可直接登陆http://lsl.lsphoto.org/“丽水蓝”专题活动官方投稿平台参赛。



丽水摄影博物馆网址:http://www.clspm.com/
《丽水摄影》杂志网址:http://photo.clspm.com/
官方微博:丽水摄影博物馆
电子邮箱:ls211339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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