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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长安风景”摄影大赛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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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5 14:2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爱摄影 于 2016-5-5 20:04 编辑

长安环境优美,是生态宜居之城。长安处处是风景,既有如诗如画的长安公园,又有鸟语花香的莲花山,长青路,为了记录美丽家园——长安的风景,举办此次“长安风景”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
长安镇人民政府宣传文体局
中国摄影家南方(长安)影像学术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
长安影像中心     长安摄影协会

参赛作品范围与要求

1、本次作品征集范围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在长安镇拍摄的,能反映长安风景的摄影作品,长安风景包括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数码图像作品的最长边必须为3000像素以上的JPG格式,每人限投30幅作品,可用组照的形式,组照应设单一文件夹(4-8张)按一幅计算;
3、参赛作品要求附上作品名及作品说明,所有的作品纳入一个文件夹内,标明作者名、联系方式及作品数量。
4、参赛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但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凡是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的照片、特技照片和利用图片软件对色阶、色彩反差、饱和度、灰度等调节过度,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评选。
5、凡发现参赛摄影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同一作者以第二人称(笔名、艺名或顶替其他作者)送稿参赛,一经核实,将撤消参赛和获奖资格,并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
6、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7、投稿地址:长安图书馆四楼长安影像中心;投稿邮箱:304159887@qq.com。联系人:黄婷、王锦祥;联系电话:0769-81766633

作品截稿及评选时间
1、“长安风景”摄影大赛作品2016年8月30日截稿。
2、2016年9月10日前,主办机构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长安》报和“欢乐长安”微信上公布。


奖项及奖酬(奖金含税费)

1、一等奖1名,奖金各6000元及获奖证书
2、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及获奖证书
3、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及获奖证书
4、优秀奖80名,奖金各100元


作品版权及使用

1、作品有关版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己负责。
2、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作放大展览、出版画册、对外宣传,不再另发稿酬。
3、主办单位选用未获奖作品作宣传用时将另发稿酬。
4、凡参展者将视同承认本征稿启事中的规定。
5、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大展拥有最终解释权。

长安镇人民镇政府宣传文体局
长安摄影协会
2016年4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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