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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至7日是湖北省第四十三届“爱鸟周”,为构建繁荣生态文化体系,树立和传播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理念,增强公众的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更多人参与到爱鸟护鸟的行列中来,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书画、摄影作品,并将在“爱鸟周”活动过程中评选优秀书画、摄影作品进行展示。具体要求如下:
一
作品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12:00截止,截止时间为作品最终送(寄、传)达时间。
二
作品展现内容
描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场景,捕捉鸟类(包括其他野生动物)优美的姿态,书画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风采,营造全社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氛围。
三
作品征集范围
面向全区社会各界广泛征集2024年1月以来创作的书画、摄影作品,单幅、组合不限。
四
作品格式要求
1、作者自行选择地点创作符合主题的作品,非展现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文化作品一律谢绝参加。
2、参赛作品风格不限。
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但草书、篆书的作品反面右下角需附释文,作品规格以40*60为宜。
绘画作品:油画、国画、水彩、水粉、工笔、素描均可,作品规格以40*60为宜,须注明作品介绍(200字内简短的绘画构思说明或作品寓意故事)。
摄影作品:投稿作品为JPG格式,不小于2M;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不得进行大幅度改变色彩、合成、添加或删除等改变作品原貌的技术处理。须附上拍摄地、作品介绍等。
3、参赛者每人一个类型只交一件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均为原创。
上述作品送(寄、传)达时附姓名+作品名称+创作时间+联系电话+邮递地址。
五
作品送达方式
书画作品参展者将纸质作品送至或邮寄至:随州市迎宾大道15号,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杨柳,电话:3596773。摄影类作品投稿邮箱327782441 QQ.com。
六
作品免责声明
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本人原创作品,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果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作品使用权限
所有投稿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在以后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等公益宣传中使用。
所有投稿参赛者均视为阅读并同意遵守上述各项规定。
八
作品入选奖励
本次活动,分别在征集的书画、摄影作品中各评选出40个入选作品,颁发《入选证书》,发放纪念品。
九
优秀作品展
2025年5月,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在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门前、神农公园、吾悦广场等地举行“随州市第43届‘爱鸟周’书画、摄影作品展”,届时将入选作品制作成宣传展板集中展出。入选的文学作品将分类汇编成册,形成宣传随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的林业篇章。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1日
来源: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https://mp.weixin.qq.com/s/vPwwCZLimu78GqHxA1Qs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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