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眼中的海龙屯”——世界文化遗产海龙申遗十周年摄影作品征集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65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8: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化遗产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财富,是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在世界文化遗产海龙屯成功申遗十周年之际,我们将向社会各界征集海龙屯相关摄影作品,旨在通过摄影作品的宣传与展示,进一步提高公众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认识文化遗产价值,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文化的传承与弘扬,积极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海龙屯期待您的投稿,感谢您的参与!
  一、征集范围
  1.与海龙屯有关的老照片,实物照片或电子照片均可;
  2.反映海龙屯历史文化和自然风光的摄影作品。
  二、征集要求
  1.投稿作品须积极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主题突出。
  2.投稿作品须是数码照片(老照片质量不作具体要求),可以通过黑白、彩色、单幅、组照(4幅以上)等呈现,照片要求真实记录表现对象,一次性成像的摄影作品。投稿作品只能进行构图裁剪和明暗度、饱和度、对比度的适当调整,不得进行创意合成、添减元素等改变影像真实性的处理,不得改变拍摄对象的本来面貌。可将彩色改变为单色,但不得进行画面局部彩色单色的变化组合,也不得在投稿作品上添加水印或文字。
  3.使用器材不限,手机、相机、航拍机等器材拍摄的作品均可。
  4.投稿作品请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质量在5MB以上;如图片非原创,请注明作者或出处。作品以“作品类别+作品名称+摄影师名字”为文件名的JPG格式数码文件发送至征集邮箱862073543 qq.com。
  三、征集声明
  1.投稿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姓名、联系单位(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投稿作品如因抄袭、侵权或歪曲事实等情况产生的各类纠纷及影响由作者自行负责。
  3.投稿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遵义海龙屯文化遗产管理局对所有征集作品享有使用权,可无偿将征集作品用于宣传展示、展览、出版等活动,在媒体上宣传或用于出版物,应署上作者姓名,不另支付报酬。若因作者所投送的作品侵犯他人权益导致遵义海龙屯文化遗产管理局所产生的损失及影响均由作者承担。
  四、时间安排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截止
  2.作品展出:作品征集结束后,根据征集情况择期举办海龙屯摄影作品展。
  五、奖励
  1.作品征集完成后,对入选展出的作品给予一定奖励;
  2.每位入选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收入本人作品的画册。
  六、其他事项
  1.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遵义海龙屯文化遗产管理局,联系电话:0851-23177608。
  2.非征集时间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向我局提供能反映海龙屯发展、变迁、现状的照片。
  3.活动解释权归遵义海龙屯文化遗产管理局。
  https://mp.weixin.qq.com/s/hBnlCDmCIdATBbRy9ptK0g
  2025年1月25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