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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和美乡村畅游木兰”黄陂区2024年摄影大赛启动仪式在大余湾景区举行。
启动仪式上还举行了《长江日报》摄影创作基地、黄陂区文联大余湾创作基地、黄陂区摄影家协会大余湾创作基地授牌仪式。
《“和美乡村畅游木兰》——黄陂区2024年摄影大赛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展现黄陂新时代和美乡村新面貌,并以此向新中国成立75周年献礼,特举办“和美乡村畅游木兰”主题摄影大赛,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和美乡村畅游木兰”
二、活动日期
2024年10月-12月(活动发布、结果评选、主题摄影展等时间另行确定。)
三、活动地点
参赛作品限于黄陂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拍摄创作;活动的开幕、评选和成果摄影展拟放在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大余湾。
四、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
中共黄陂区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黄陂区农业农村局
黄陂区文化和旅游局
黄陂区木兰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
黄陂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黄陂区木兰乡人民政府
黄陂区摄影家协会
黄陂区大余湾景区
《长江日报》城市摄影队
支持单位:
黎黄陂文化研究会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五、活动流程
(一)活动启动发布(暂定为11月3日)。活动在大余湾景区对外正式发布,采用线上线下同时发布;活动启动发布仪式安排在大余湾景区(方案另行制定),在启动仪式上举行《长江日报》摄影创作基地、黄陂区文联大余湾创作基地、黄陂区摄影家协会大余湾创作基地揭牌、摄影名家大余湾现场创作采风等活动。
(二)组建作品交流微信群。活动组委会在活动正式启动后,组建黄陂区2024年摄影大赛微信群,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及相关摄影资讯,吸引广大优秀摄影师入群交流,引导摄影师在黄陂高效创作,推介宣传优秀参赛作品,搭建优质服务平台。
(三)参赛作品提交(11月3日-11月20日)。参赛者以电子文件形式将参赛作品发送到指定邮箱:hpsx1991 163.com。邮件主题标注为:作品名称-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应配有标题和简单的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拍摄时间、地点、作品描述等要点)。
(四)入围作品评审(11月21日-11月25日)。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符合规则的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评定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和优秀奖30名、入选奖100名。为加大宣传效果,入围作品将进行网络投票。
(五)获奖作品发布及展览(11月25日-12月31日)。获奖作品将集结成册,印制《“和美乡村畅游木兰”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系列活动——黄陂区2024年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在主办、承办单位的官方媒体平台发布,并在大余湾景区现场颁发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得者奖金、荣誉证书及特色礼包。根据参赛和获奖作品情况在大余湾景区及有关主办、承办单位等进行巡回展示。
六、作品要求
(一)摄影大赛面向全社会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充分展示黄陂区农业新成就、农村新面貌、农民新风采,大力宣传黄陂农文旅融合发展的特色亮点、创新成果、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乡村振兴事业的浓厚氛围,参赛作品可以是相机、手机、无人机拍摄均可,画面清晰、内容健康、主题鲜明,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必须是2023年以来拍摄于黄陂区境内的原创作品,未曾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奖。
(二)作品必须为一次性原创拍摄,不接受拼接、拼图、电脑创意作品或AI作品等。参赛者可在不改变照片内容的前提下,对照片的锐度、饱和度、对比度、曝光曲线、白平衡和色彩平衡等作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挖补、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处理。作品上不得有任何标注、文字、水印。
(三)投稿作品包括单幅或组照(每组限5幅/组照按1幅计算),JPG或JPEG格式,单张照片大小5M以上。组照要求作品风格统一,或表现一个完整故事。
(四)作品不得有妨害公序良俗的内容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不得有暴露个人隐
私、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等内容。
七、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荣誉证书+奖金5000元+活动特色礼包
一等奖2名: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活动特色礼包
二等奖5名:荣誉证书+奖金1500元+活动特色礼包
三等奖10名: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活动特色礼包
优秀奖30名:荣誉证书+奖金300元+活动特色礼包
入选奖100名:荣誉证书+活动特色礼包
媒体贡献奖:参赛作品在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国家级官
媒上发表的,每幅(组)作品另奖励500元。(媒体贡献奖仅针对活动期间发表的作品)
以上所有奖项除入选奖和媒体贡献奖外,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得奖励。
大赛设置的奖金包含参赛作品的版权使用费。
八、其它事项
(一)参赛者均需实名参加,由参赛者独立或合作完成,对报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作品涉及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二)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对参赛及获奖作品,以复制、发行、展览、网络传播、媒体宣传、结集出版等方式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三)凡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通知之所有规定,主办单位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活动期间举行由专家指导的大赛主题采风活动、大赛来稿优秀作品品鉴会、大赛创作经验介绍专家讲座、优秀摄影师推介及个人作品展等活动。所有优秀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平台集中矩阵式宣传。
黄陂区2024年摄影大赛活动组委会
https://mp.weixin.qq.com/s/G6dITsCQkw7AnvoMERHv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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