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举办“最美北泉”摄影作品展的征稿通知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107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9-5 05:32: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积极推进文化润疆工程,聚焦大美新疆,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用摄影镜头充分展现石总场北泉镇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改善和风土人情与民俗文化,不断丰富广大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兵团成立70周年,石总场北泉镇将举办“最美北泉”摄影展。
  此次摄影展主要围绕石总场北泉镇发展史、乡村振兴、城镇化建设、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生态文明、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相关题材征稿,拍摄内容紧扣“最美北泉”主题,突出摄影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一、活动主题
  “最美北泉”摄影展
  二、征稿时间
  9月5日至10月15日
  三、活动对象
  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石总场北泉镇
  承办单位:
  石总场北泉镇宣传和文体广电旅游中心
  石河子旅游摄影协会
  五、投稿规则
  1.投稿作品须切合本次摄影展主题,相机或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黑白、彩色不限,格式要求为JPG,作品单幅大小需在5M以上,不得有水印。此次摄影展征稿采用网络投稿方式征集。投稿作品不得做改变拍摄原貌的合成、添加、特效等技术处理,仅可做白平衡、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锐度的适度调整。对于拍摄信息与投稿者提供的原片不符投稿规则的作品,摄影展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展资格。每个人投稿作品数量限五幅、组照(4-6张算一幅)。凡在历届摄影比赛中获奖及入选的作品,在本次摄影展中不能再投稿。
  2.摄影展主办方有权将投稿作品用于与石总场北泉镇相关的宣传、展览、网站展示及合作媒体或机构开展的非商业营利性为目的的其他宣传活动,并不再另付稿酬。
  3.投稿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4.本次活动不收投稿费、不退稿。
  5.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摄影展所有规定。
  6.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石总场北泉镇宣传和文体广电旅游中心所有。
  六、投稿方式
  请将投稿作品命名为(作品名+作者+手机号)并发送至邮箱1357513863 qq,com 42583236 qq.com
  投稿联系人:
  七、作品评选方式
  1.投稿作品将由石总场北泉镇宣传和文体广电旅游中心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共将评审出入选作品50幅,入选作品的作者每人有价值200元左右的纪念品,并颁发荣誉证书。
  2.届时主办方将邀请石河子旅游摄影协会组织专家对参展作品进行公平、公正、公开评选。
  摄影作品评选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18日
  3.入选作品将在石总场北泉镇“北泉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并在石总场职工文化宫礼堂前厅布展展出。
  石总场北泉镇宣传和文体广电旅游中心
  2024年9月3日
  https://mp.weixin.qq.com/s/Ogbg5jX_I3TOgG1fQJFPFA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