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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文学艺术走向基层、走进群众、走入企业、贴近生活,助力人大和工会工作、记录金沙的高质量发展,经研究,金沙街道人大工委和金沙街道总工会决定举办““金沙公馆杯”文学摄影书画主题活动。
活动主题
活动以“走进新时代金沙”为主题,展现金沙街道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新风貌、新成绩,讲述金沙街道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和精彩故事,密切人大代表心系民生、服务选民的亲民惠民关系,展现金沙辖区基层工会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选民及工会会员的业余文化生活,弘扬金沙古蜀文明,展示中国文化魅力和文化自信,营造文明和美好幸福金沙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成都“三城三都”建设,助力“三星堆遗址与金沙遗址联合申遗”。
活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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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青羊区金沙街道人大工委、成都市青羊区金沙街道总工会
指导单位:四川省散文学会
协助单位:金鹏社区、金凤社区、同怡社区、金沙遗址社区
法务顾问:四川豪俊律师事务所、四川坤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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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一)作品征集期: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中午12点止
1.活动由街道人大工委、街道总工会及社区负责组织、宣传、发动,由居民参与者个人或企业具体负责的经办人报送。文学类和摄影类作品报送至电子邮箱2429673841 qq.com;书画类报送至金沙街道人大工委办(金沙街道办事处一楼101办公室)。
2.文学类(散文、诗歌)、摄影类作品(电子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2MB至10MB)命名格式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书画类(国画和油画)交作品时登记“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二)作品评选
1.作品初评。组织专家初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初选,并推选出入围作品建议名单。
2.作品终评。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入围作品进行复评、终评。
(三)作品展示
1.印制金沙缘—“金沙公馆杯”人大代表亲民互动文艺大赛作品集。
2.举办颁奖及宣传作品集发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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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要求
(一)征集作品对象
面向金沙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院落居民、企业员工等文学艺术爱好者征集作品。
(二)作品类型
投稿作品限于国画、油画等绘画作品;相机、手机、航拍类摄影作品;散文、诗歌类文学作品。题材均需与金沙街道辖区的建筑、风貌文物或历史文化遗迹有关。
1.绘画类:国画或油画。
(1)国画:国画作品创作题材、风格不限,建议提交竖幅4尺整张(136*68cm)或6尺整张(180*96cm)作品,组画、条屏的作品尺寸不超出上述要求。
(2)油画:油画作品的材料、风格不限,建议提交50*50cm至100*100尺寸范围的作品。注:参赛者须实名投稿,每位参赛者书法和绘画均只提交1幅原创作品,拒绝临摹、复制作品。凡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的展览(赛事)中入展(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
2.摄影类:可用手机、相机和无人机拍摄作品。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作品为JPG格式,大小在2MB至10MB,每组照最少4幅、最多8幅。注: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只可做裁切、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微调,不得做合成、元素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处理)。
3.散文、诗歌类:关注金沙辖区发展的新时代、新风貌、新人物,以描写金沙街道辖区题材的散文、诗歌作品为主,散文字数限3000字以内,诗歌作品不超过60行。
(三)作品要求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情感真挚,内容积极向上,注重文学品位,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内容及言论。稿件和作品无论获奖与否,一律不退。
(四)署名要求
投稿作品(文档或电子照片)命名方式为:“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五)版权说明
作者提交作品均为自己原创作品,作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作品应未与任何第三方签署相关电子、出版、影视等版权协议,如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参评作者因名誉权、著作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版权,可复制、翻译、出版、发行、汇编、改编或演出,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投稿即视作认同本条款。
(六)投稿方式
绘画作品投稿投送地址:金沙街道人大工委办(金沙遗址路7号一楼101办公室
联系人:郭老师87370564
散文、诗歌和摄影类作品投稿专用邮箱:2429673841 qq.com
联系人:余生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椿树街96号华熙528艺术之家A座2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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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评定
(一)奖项评定
由主办单位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公开、公平、公正评选,投稿人不得担任评委。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6名(文学<诗歌、散文等>、绘画<国画、油画>、摄影各2名),颁发奖金(3000元/名)和获奖证书。
二等奖9名(文学<诗歌、散文等>、绘画<国画、油画>、摄影各3名),颁发奖金(800元/名)和获奖证书。
三等奖15名(文学<诗歌、散文等>、绘画<国画、油画>、摄影各5名),颁发奖金(300元/名)和获奖证书。
优秀奖30名(文学<诗歌、散文等>、绘画<国画、油画>、摄影各10名),颁发奖品和获奖证书。
组织奖10名(社区、企业等),颁发奖品和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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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赛不接受联合创作报名参赛,一经发现参赛者身份不符要求,取消参赛资格。
(二)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参赛者在进行作品创作时,应在确保自身及其他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创作活动,安全责任自理。
(四)凡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次主题活动相关要求。
(五)凡不符合以上任一要求,不予参评。
(六)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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