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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十二届摄影艺术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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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8 05:08: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宜宾市第十二届摄影艺术展(以下简称“十二届市展”)将于2024年下半年在宜宾举办。十二届市展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倡导全市广大摄影人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为宜宾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文艺力量。
  现面向全市征稿,诚邀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征集类别及数量
  十二届市展入展作品总数约100件,共设置纪录类、艺术类两大类别。各类别分设金奖4幅、银奖8幅、铜奖12幅(每个类别具体奖项数量由评委会视参展水平而定)。
  二、荣誉设置
  凡在本届市展中入选的投稿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作品集,获奖和入选可按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个人入会细则规定申请入会积分1分/件,多件作品入选本展览,最多计算2件作品积分。获奖作品1件或入选作品2件可按宜宾市摄影家协会个人入会细则规定提出入会申请,经评审批准后成为宜宾市摄影家协会会员。
  三、截止时间
  2024年7月31日24时
  四、类别释义及要求
  (一)纪录类(约50件)
  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纪录类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单幅作品须2022年以后(含2022年拍摄)。组照作品每件限6-12幅,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以后拍摄(含2022年)。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图片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二)艺术类(约50件)
  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
  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作品须为2022年以后拍摄(含2022年)。注:投送该类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五、征稿要求
  1.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具有宜宾市户籍或在宜宾市实际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
  2.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
  3.投稿作品画面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4.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各类别投稿总数不得超过1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作品为电子文件,JPG格式,每张图片长边不小于4000像素,文件大小为2MB-7MB。投稿作品电子文件统一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联系电话+事件以及简要说明”命名。
  5.鼓励选送近年来拍摄于宜宾境内的优秀作品。提倡尚未在市级及以上展览赛事中入选或获奖的新作。
  6.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六、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请打包发至邮箱:923654662@qq.com(联系人:吴敏,微信同号)。邮件标题及附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十二届市展+联系方式。投稿人收到自动回复即视为收到投稿,主办方不另行通过其他方式回复。
  七、评选要求
  主办方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评审坚持严格落实评委遴选、回避制度。
  八、特别说明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获奖数量和入选作品数量。评委会根据作品质量,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选作品幅数及顺序,有权对作品进行适当调整(包含但不限于作品标题、图注、影像色调等)。主办方可特邀摄影作品参评,经评委会一致通过方可参展;特邀作品不占用件数名额,不参与评奖。最终拟入选作品将在宜宾市摄影家协会所属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举报。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不再增补。最终入选结果以主办方发布的正式名单为准。本届市展不收取任何费用,亦不付稿酬。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汇编等方式用于与宣传相关的用途。对于所有投稿作品,主办方可推荐至媒体、机构或平台选用,由选用单位联系作者进行权利协商。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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