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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中国古建筑保护成果摄影展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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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 14:20: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主办单位:国家文物局
承办单位: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承德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中国文物报社
                   中国文物出版社

截稿时间:2016年5月20日

为展示我国古建筑保护成果,传播古建筑保护工作理念,弘扬中国古建筑艺术之美,国家文物局将于6月“文化遗产日”期间举办“中国古建筑保护成果摄影展——第二届中国文物摄影展”,用摄影语言记录古建筑之美,传播古建筑保护成果。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与古建筑保护成果有关的摄影作品。

稿酬设置
一级收藏作品  5  名  稿酬各4000元;
二级收藏作品  10 名  稿酬各2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  20 名  稿酬各500元;
优秀作品      65 名  稿酬各200元。
以上入选作品均颁发摄影展入选证书,稿酬中的个人所得税由承办单位代扣代缴。

征稿细则
   (一)征集内容
以中国古建筑保护成果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中国古建筑保存、维护、维修、环境整治等保护成果内容的图片。
   (二)征稿要求
1、投稿时均需填写作品和作者信息,作品信息包括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建筑名称及文物保护级别和300字以内的拍摄说明;作者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省份、工作单位(选填)、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境外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和文物保护工作人员均可投稿。
3、彩色、黑白均可,作品类型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按1幅计算,每组照片不超过6张。
4、投稿作品提交请至国家文物局官网(www.sach.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作者信息和作品信息,并内贴jpg格式照片,填妥后发送至wenwuphoto@126.com邮箱。作品入选后,需提供作品jpg格式(选送raw格式)原片,逾期未提供者或原片大小无法满足冲印需求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三)投稿方式
    本次展览仅接受电子文件网络投稿,不接受纸质照片和光盘投稿。
投稿邮箱:wenwuphoto@126.com
    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本活动的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将所有入选作品用于媒体宣传、图书出版、举办影展及其他各类公益性宣传等用途,并不再付酬。
   (四)征稿声明
1、展览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于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2、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档,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作品需提供原片。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对照片进行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加工。(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3、评委会对来稿进行初步评选后产生拟入选作品,拟入选作品将在国家文物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评委会有权结合公众反馈对拟入选作品的艺术性、规范性进行重新审视,并予以相应调整。
4、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以直接取消。
5、凡投稿者,即视为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征稿启事中的各项规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要求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
6、主办单位拥有本展览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7、入选作品名单将在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www.sach.gov.cn)上公布。

联系人:
孙老师  010-84849851
李老师  010-84849852

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中国古建筑保护成果摄影展作品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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