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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展现南昌市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美好图景,在全市营造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浓厚氛围。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将在全市开展第三届“石榴花开·南昌印象”微摄影(视频)征集活动,公告如下:
活动详情
一、参与对象
全市各族各界
二、活动时间
(一)作品征集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20日。
(二)作品评选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
(三)作品公布时间:10月中上旬。评选出的优秀作品通过南昌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平台及各类媒体公布并展示。
三、征集内容
(一)充分反映南昌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共促民族团结、共创美好生活、共建美丽家园,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画面。
(二)充分反映南昌各族人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秉持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共建共享共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和谐景象。
(三)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党的民族政策和文艺创作的要求,符合文艺作品“双为”要求,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新时代,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凝聚民族复兴磅礴力量,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
(四)充分体现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各族群众在行走中感悟中华文明,牢固树立共同体理念;在流动中增进了解,促进各民族全方位互嵌;在联动中繁荣发展,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团结氛围。
四、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方式
由摄影、视频制作专业人员及民族工作政策指导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按照作品立意、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二)奖项设置
分类设置一、二、三等奖,发放证书和奖金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概不退稿,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即默认作品版权为参赛者本人原创,不得抄袭、转载,不得存在知识产权或其它争议,作品中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如因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版权纠纷,或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回所获奖项,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二)参赛作品必须是MP4等常见视频格式,画面质量要求为1080P,微视频每部时长3分钟以内,字幕均须使用国家规范汉字,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摄影作品格式为JPGE文件,长边不低于4000像素,数据量不低于3M,组照限6幅以内(每组组照算一幅),黑白、彩色不限。请严格按照内容、时长、格式、像素要求报送作品。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三)参赛作品使用普通智能手机、摄影相机均可,参赛者在上报作品的同时,要提交个人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品简介。
(四)参赛作品报送方式:作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csmzjmzk 126.com。
https://mp.weixin.qq.com/s/skomtgsokeQAgs0d_XXT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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