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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岑溪市“万象誉江府”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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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宣传展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岑溪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气象、新风貌、新成效,展现岑溪市人民安居乐业、幸福生活和岑溪市政协凝心聚力、履职尽责的生动实践及显著成效,特举办本次比赛。
  一、活动名称
  2024年岑溪市“万象誉江府”杯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摄影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岑溪市委员会
  广西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广西书画研究院
  岑溪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岑溪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岑溪市万象誉江府(万象企业)
  三、征稿内容
  (一)岑溪市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特别是义昌江流域自然风光及人文风情等题材的作品;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岑溪市经济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及取得的辉煌成就作品;
  (三)人民政协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岑溪市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光辉历程作品。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
  五、征稿对象
  全区广大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
  六、奖项设置
  评选获奖和优秀摄影作品共75件,其中:
  一等奖作品1件,稿酬5000元;
  二等奖作品3件,稿酬各3000元;
  三等奖作品5件,稿酬各1000元;
  优秀作品66件,稿酬各400元。
  同一作者获奖和优秀作品总数不超4件,其中等级奖不超过1件。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及稿酬(稿酬金额均为税前)。领取稿酬须提供身份证号及个人转账信息,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入选作品可作为广西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七、作品投稿要求
  (一)所有参赛作品须符合征稿主题内容,拍摄于岑溪市境内,创作时间不限。投稿不接受在省级及以上赛事已获奖的作品。作品讲究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黑白、彩色均可,投稿数量每人不超过30件。投稿作品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以4-8张为一件,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2000像素,数码摄影作品必须保留可查询的EXIF信息。
  (二)谢绝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作品,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可接收接片。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三)投稿时须填写投稿信息表,不填信息表视为不符合参赛规则(在评选同等水平图片时,选填“创作过程”和“创作感受”的,可优先入选)。每件作品文件名命名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若为组照须在文件名上注明“组照”并排序。
  (四)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本次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五)主办单位将在评选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原始文件(须含完整的exif数据)以供鉴定和展览。投稿者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大图向主办单位提交(JPEG格式文件量不小于5MB,TIF格式的不小于20MB),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主办方按规定从候选作品中递补。
  (六)摄影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作品名单在广西文联网摄影版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实名举报,核查情况属实,将取消入选资格,缺额将从备选作品中递补。
  (七)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有权将所有等级奖和优秀作品及文字说明用于与此次大赛有关的展览、图书、画册出版及相关非商业性宣传活动等,作者享有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
  (八)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九)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十)参赛作品截稿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24时止,以收到作品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八、投稿方式
  作品投稿方式为网络投稿。同一参赛者所有投稿作品必须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提交参赛,投稿文件包及邮件名命名为:“万象誉江府”杯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摄影大赛+姓名+联系电话。
  投稿邮箱:2718380664 qq.com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广西摄影家协会
  莫凡英、徐巧珍,0771-5622667
  2.岑溪市摄影家协会
  https://mp.weixin.qq.com/s/KYRTVSQ-P_F54NoPeKU4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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