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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届黑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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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6 04:47: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4-5-26 04:48 编辑

黑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是由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常设全省性摄影展览,自1963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27届,对推动黑龙江摄影事业繁荣发展、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起到积极作用。

“第28届黑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以下简称第28届省展)将于2024年9月在哈尔滨市举办,现面向全省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积极投稿,投稿自即日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一、展览名称
第28届黑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
二、指导思想
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发挥示范导向作用,倡导全省摄影工作者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担负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奋力攀登艺术“高峰”,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摄影作品,讲好中国故事的龙江篇章,为强国建设和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凝聚精神力量,以优异成绩向新中献礼。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四、类别设置
第28届省展设置四个类别:纪录类、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短视频类。四个类别入选作品总数不超过260件,其中入展作品总数不超过130件。
(一)纪录类
以客观的方式记录、呈现龙江现实社会生活风情风貌的纪实作品。包括:新闻摄影、人物摄影、文化艺术、科学技术、体育、军事及其他社会生活等题材的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不得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不得进行反相、合成等损害作品真实性的后期处理。
(二)艺术类
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摄影作品。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三)创意和商业类
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四)短视频类
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投稿者应确保拥有音乐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此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人员(不超过4人)分工,并注明第一创作者。
五、荣誉设置
第28届省展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最终奖项依据申报作品数量和质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入选、入展的作者由主办、承办单位颁发证书,在申请加入中国摄协和黑龙江省摄协个人会员时可作为一项业绩条件。对成绩突出的市(地)摄协、行业摄协和创作团体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评选原则及程序
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秉持以下原则: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时代主旋律;坚持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坚持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统一;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服务全省文艺工作大局,讲好龙江故事,传播龙江声音,树立龙江形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保证公信力和权威性;严把作品意识形态关。
根据实际评审情况,评委会可适当调整各类别入选、入展、获奖作品的数量,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选作品幅数。
评审结果在黑龙江省文联、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入选资格的情况,主办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最终入选、入展结果以评审结果公告为准。
七、投稿规则
1.全省各市(地)及产行业的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均可按规定程序投稿。要求实名制投稿(与身份证相符),投稿人须在《第28届黑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申报表》填写真实、完整信息,方可报送作品。凡因个人信息不全、有误或不按要求报送而影响参选者,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2.作品题材、风格不限,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4~10幅。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不接收AI作品。
3.单幅作品和短视频须在2022年1月1日后拍摄,组照中须至少有半数作品在2022年1月1日后拍摄。投稿作品以反映黑龙江省域内的内容为主,提倡新作,不接收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全国青年摄影大展、黑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中获奖或入选的作品。
4.电子作品应为jpg格式,精细压缩不低于4MB。短视频每部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幅比例不限。图片、视频中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5.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各类别投稿总数不得超过1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6.作品应无版权和授权争议,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作品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7.本届展览不收取投稿人任何费用。投稿作品在邮寄途中或因其它意外情况所造成损坏或丢失,主办、承办单位不负赔偿责任。申报材料和作品一律不退还,主办方保留处理作品的权力。
8.投稿作品收入省文联、省摄协图片库,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向上推荐、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投稿作品,不支付报酬。
9.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上述投稿相关规定。主办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投稿程序
1.投稿人在省文联、省摄协微信公众号下载《第28届黑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申报表》,按不同申报类别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和作品信息。
2.将《申报表》和全部作品存于同一个文件夹中,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省摄协邮箱hljssx318@163.com,文件夹和邮件名均为“28届省展+地区+类别+姓名+电话”。
短视频类作品除发送邮箱外,将短视频作品存储在U盘中,随《申报表》一并寄送至省摄协。
3.投稿自即日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邮  箱:hljssx318@163.com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 省摄协
邮  编:150040
联系人:张  磊
电  话:0451-86037068、86037069
手  机: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申报表
《第28届黑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申报表》
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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