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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公益林建设20周年”主题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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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9 18:0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4年是全省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周年。为全面展示20年以来龙泉市公益林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发全市人民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发展意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龙泉市林业局特举办“公益林建设20周年”主题摄影大赛。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龙泉市林业局、龙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承办单位:龙泉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
  森林资源景观、美丽林相、护林巡林、林下经济、绿色康养、动植物资源、美丽乡村等与林业相关的摄影作品。
  二、征稿要求
  1.摄影作品必须取材于龙泉市范围内,需本人拍摄,并用实名(身份证上的姓名)投稿。每人投送作品数量不限,投稿作品应为近年所拍,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4-8幅(组照视为一幅作品)。
  2.投稿为数码照片,格式为jpg,长边为1024像素。每幅(组)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标题-电话号码-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的形式进行命名,所有参赛作品统一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压缩包命名形式:“林业影赛-作者姓名-电话”。凡未按要求命名者将不予进入初评;如不按要求填写或因联系电话不详而导致无法联系的,由作者自行负责。
  3.收稿邮箱:1040130969@qq.com
  4.评选结果公布后,入选作者必须将入选作品的电子数据文件(大图)及个人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卡号、银行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数据文件格式为JPEG,文件量不少于5M。超出时限未提交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作品所涉及的版权、肖像权和著作权等有关事宜由作者负责。
  四、征稿须知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均不退稿;作品版权归属作者本人;主办及承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公益活动、对外宣传、展览展出、出版刊物、画册等并不另付稿酬)。
  2.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3.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4.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集活动所有规定。
  五、参加对象
  摄影专业人士、摄影爱好者
  六、征稿截止时间
  自发出通知即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7时止。
  七、评选方式
  主办单位将邀请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公正、公平的评选。凡已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再纳入评奖范围。评选结果在浙里办“益林共富”平台、林业局微信公众号“龙泉林韵”、“天下龙泉”、龙泉市摄影家协会公众号上公布。
  八、奖项设置
  金奖:1幅(组)奖金5000元
  银奖:3幅(组)奖金各2000元
  铜奖:6幅(组)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70幅(组)奖金各300元
  以上奖金含税,税款由摄影协会统一扣缴。
  九、颁奖时间
  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华青(摄影协会)(661392)
  夏磊(林业局)(621885)
https://mp.weixin.qq.com/s/ktevEpR_RBSVzbbht0LZ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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