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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北港”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启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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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8 05:18: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曾经的桑田变沧海如今的天堑变通途时间见证着发展之变作为海口唯一的岛屿行政村如今的北港岛越来越璀璨夺目为了记录北港岛的美丽瞬间,展现北港岛的独特魅力,美兰区特举办“光影北港”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宣传部二、活动安排征集时间 :2024年5月1日-9月17日评审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三、活动形式参与者可通过手机或数码相机、无人机拍摄照片。作品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一)邮箱:邮件名:光影北港+作品名+姓名电话邮件正文:作品简介(150字以内)
 附件:作品(命名为姓名电话+作品名)
 (二)微博:上传照片并附上作品简介,带上#光影北港#话题 @美兰发布(三)今日头条:上传照片并附上作品简介,带上#光影北港#话题 @美好美兰四、奖项设置优秀奖(10名):各奖励五百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五、征稿内容照片要展示北港岛的美丽景观、人文历史、地标建筑等,展现出北港岛的自然特色和文化魅力。
 六、参赛规则1.参赛作品仅限与北港岛相关的摄影艺术作品。
 2.省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
 3.参赛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数量不限,组照按一幅计;每位参赛者只能有一幅作品获奖。
 4.采用网上投稿方式,参赛者将作品发送至主办方指定邮箱或带话题@美兰发布微博号、@美好美兰今日头条号发布。
 5.参赛摄影作品为JPG格式,单幅照片大小在2M以内。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已在省、市比赛获奖作品不再参赛。
 6.参赛者在投稿时应如实填写参赛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作品说明等信息,不得以笔名、化名或匿名形式投稿,违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7.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黑白、彩色不限。参赛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内容必须真实、不得随意虚构。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能参赛,拍摄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可在尊重真实性的基础上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作适度调整,且保存原始影像作为依据。不得通过自行添加元素合成、删除或更换背景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凡不符合参赛规则的不予评审。
 8.参赛照片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如发现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取消获奖资格。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相应奖项。如因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发生侵权等违法行为的,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9.作者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若主办方接到相关投诉,将立即下架相关照片,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责任、不良影响及损失费用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10.所有参赛者上传的作品及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参赛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诬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对内容予以删除,并永久取消参赛资格。
 11.主办方可将获奖作品用于公益性展览、展示、出版、发行、公告及宣传等,投稿获奖后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获奖作品、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拥有使用权,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12.活动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898-65309535来源: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宣传部
https://mp.weixin.qq.com/s/MXpGlTvu68n3hSnTALA8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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