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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虹桥”——长宁区美术、书法、摄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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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7 05:20: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暨上海解放75周年,以文化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弘扬长宁区的城市精神品格,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契合“为人民的艺术”精神的艺术作品创作和展示活动,不断提升长宁市民人文素养,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主办方将于2024年9月中旬在上海虹桥当代艺术馆举办“最虹桥”——长宁区美术、书法、摄影展。
主办单位: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长宁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长宁区各街道(镇)、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长宁文化艺术中心、长宁区文化馆总馆
执行策划:虹桥当代艺术馆
协办单位:长宁区美术家协会、长宁区书法家协会、长宁区摄影家协会、长宁区文化馆各社区分馆、社会分馆、社会大美育点位
一、征稿要求
(一)主题要求
展览作品主题围绕 “最虹桥”文化旅游品牌及重大主题展开,深入实践“为人民的艺术”的理念。各投稿单位和个人围绕自己所居住的街镇的特色,表现在地题材。
选题方向:
1.庆祝新、庆祝上海解放75周年
2.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
4.全面彻落实精神
5.长宁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
6.全过程人民民主
7.慢游苏河岸线
8.漫步美丽街区、园区
9.阅读历史建筑
10.长宁区历史、文化、名人和故事
11.长宁区城区建设及民生发展
(二)参与对象
年满18周岁,在长宁区学习、工作、生活的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员和爱好者。
(三)参与方式
1.分馆集体投稿
区中心和各街道镇社区分馆、社会分馆、社会大美育点位组织馆办艺术团队、市民艺术团队、艺术家开展创作,分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并集体投稿,每个集体每个单项限20幅内;
2.专业艺术团体集体投稿
长宁区美术家协会、长宁区书法家协会、长宁区摄影家协会、艺术创作机构等,每个集体每个单项限20幅内;
3.个人投稿
根据主题要求进行的创作;
4.分馆展区
由各分馆举办本区域艺术作品展览,纳入本展分展区。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7月14日。
三、投稿作品规格及形式
(一)美术
1.装裱后不大于200(高)×200(宽)cm;
2.画种包含: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西郊农民画、综合材料、漆画、民间绘画、连环画、漫画等。
(二)书法
1.不超过6尺宣整张,一律竖写;
2.书体包含:楷书、草书、行书、隶书、篆书、篆刻、刻字。
(三)摄影
1.投稿作品长边不小于3500原始像素的JPEG文件;
2.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幅),彩色、黑白图片均可。每位作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每幅投稿作品必须注明标题、作者、拍摄时间、拍摄地点、联系电话。
四、投稿方式
投稿通道开启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7月14日24:00,请各组织单位、作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稿。
各社区分馆、社会分馆请集体投稿。
(一)美术
电脑登入:https://jinshuju.net/f/FZUpwY,填写《“最虹桥”——长宁区美术书法摄影展(美术)》报名信息及上传电子版作品,也可手机识别以下二维码登入填写,两种方式选其一;
美术通道
(二)书法
电脑登入:https://jinshuju.net/f/KLrfP2,填写《“最虹桥”——长宁区美术书法摄影展(书法)》报名信息及上传电子版作品,也可手机识别以下二维码登入填写,两种方式选其一;
书法通道
(三)摄影
电脑登入:https://jinshuju.net/f/bZsTYo,填写《“最虹桥”——长宁区美术书法摄影展(摄影)》报名信息及上传电子版作品,也可手机识别以下二维码登入填写,两种方式选其一;
摄影通道
(四)送件要求
1.美术、书法作品电子稿待展览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评选完毕,主办方通知选送单位或个人送交原作,作品由选送单位或个人自行装裱;
2.装裱件面框请勿使用玻璃,如若使用玻璃面框,由作者承担碎裂风险;
3.书法装裱件建议装框、纸边上板,不建议立轴,装框件请勿使用玻璃面框;
4.摄影作品统一为电子文件, 投稿作品长边不小于3500原始像素的JPEG文件,由主办方统一制作展出;
五、组委会联系方式
收件项目
收件时间
收件地点
联系人
美术
网上照片收件:7月14日截稿;
原作收件9月(9:00—16:00)
上海虹桥当代艺术馆(长宁区仙霞路650号长宁文化艺术中心208办公室)
徐洁13564982773
书法
网上照片收件:7月14日截稿;
原作收件9月(9:00—16:00)
张仕13917195555
摄影
网上照片收件:7月14日截稿。
原作主办方制作
姜琼13764265297、
徐蔚13761288268(区摄协)
六、作品评选
(一)本次展览以紧扣展览主题的作品优先;
(二)拟由本届展览组委会、著名美术家、书法家、摄影家组成评委会;
(三)本次展览计划评出获奖和入选作品;
(四)本次展览美术、书法、摄影各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个;
(五)主办方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六)主办方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引发的法律责任;凡送作品参展的选送单位和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https://mp.weixin.qq.com/s/lPk53RmWLuhQCNTQNY9W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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