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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2023年“成渝地·巴蜀情”区域交流活动——乡村振兴摄影作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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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3 05:5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让全县群众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蒲江县文化馆联合眉山市文化馆、成华区文化馆、丹棱县文化馆,将于2023年11月27日—29日在蒲江举办2023年“成渝地·巴蜀情”区域交流活动——乡村振兴摄影作品展。
  一、活动主题
  蒲江县2023年“成渝地.巴蜀情”区域交流活动
  ——乡村振兴摄影作品展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蒲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眉山市文化馆、成华区文化馆、
  丹棱县文化馆、蒲江县文化馆
  三、展览时间、地点
  展出时间:2023年11月27日—29日
  展出地点:蒲江县域内
  四、投稿方式
  请各位摄影家、摄影爱好者于11月26日前,将摄影作品以姓名加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365442257 qq.com,联系人:李方可
  五、参展作品要求
  1.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
  2.参展作品要求
  题材、拍摄器材不限,单幅、组照(组照4-8幅)、黑白、彩色皆可。
  格式:JPG
  大小:不小于5M不得标有水印、LOGO或者多图拼接。
  命名形式:作品命名应包括作品名称、拍摄地点、拍摄内容简、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作品数量:单幅、组照为1件(限4-8幅)、黑白、彩色皆可
  3.投稿人(含参展人、参展作者,下同)需保证参展作品为原创且对其享有全部合法权利,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则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旦发生前述争议,则取消投稿者参赛资格或者入展资格。
  4.协办单位有权在与本次活动相关的线上线下等渠道的宣传、报道、介绍中无偿使用投稿作品,使用的投稿作品不等于入展作品或拟入展。
  5.所有入展作品,将一次性给予奖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汇编等方式,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作品内容需积极向上,意识形态方向正确,符合摄影展内容要求。
  7.本启事由主办单位进行解释说明。凡应征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启事之所有规定。
https://mp.weixin.qq.com/s/reWSHv1iURYtAJZhwWdK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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