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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国家园林城市共享美好生活环境”行唐专题摄影展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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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1 18:15: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城镇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近年来累计投入资金7.09亿元,用于新建改建公园绿地,使我县城市绿地率达到了40.87%,城市绿化覆盖率45.7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7㎡/人,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2.36%,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建”出了高品质,“绣”出了高颜值,“靓”出了精气神,处处彰显着行唐这个千年古县焕发出的勃勃生机与活力,一座有颜值、气质和价值的生态宜居之城已具雏形。为展现自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以来我县城市建设和园林绿化工作取得的新成就、新变化,在我县营造共创、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让广大市民切实享受并共同维护创园成果,促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顺利开展,行唐县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行唐县委宣传部、行唐县文学艺术家联合会、行唐县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共创国家园林城市共享美好生活环境”为主题的“创园”专题摄影展。
  主办单位:行唐县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行唐县委宣传部、行唐县文学艺术家联合会
  承办单位:行唐县摄影家协会
  一、征稿范围
  主要征集反映近三年来行唐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和园林绿化工作取得的新成就、新变化等方面的作品,要求构思巧妙,有较强的艺术性和现实意义,从一个个镜头中充分展现我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和园林绿化工作取得的新成就、新变化,进一步促进广大市民爱绿、护绿的生态意识和参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意识,让我们共同携手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宜居美丽城市,共享美好生活环境。
  二、征稿时间
  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25日(以收到日期为准)
  三、奖项设置
  相机类:
  一等奖3名,奖金500元+证书。
  二等奖6名,奖金300元+证书。
  三等奖10名,奖金200元+证书。
  优秀奖20名,奖金100元+证书。
  航拍类:
  一等奖3名,奖金500元+证书。
  二等奖6名,奖金300元+证书。
  三等奖10名,奖金200元+证书。
  优秀奖20名,奖金100元+证书。
  手机类:
  一等奖3名,奖金200元+证书。
  二等奖6名,奖金100元+证书。
  三等奖10名,奖金50元+证书。
  优秀奖20名,纪念品+证书。
  注:各一、二、三等奖作者不重复获奖。
  四、投稿细则
  1.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按一件幅算),作品要求为2021年9月以后拍摄完成的,组照4—8幅至少一幅为2023年拍摄,谢绝参加过各种影赛获奖作品参赛。
  2.本次征稿只接收电子作品,投稿作品为jpg格式+RAW双格式。照片文件名为:“序号+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器材+作者姓名电话”。投稿作品除标题外,可以附简要说明(50字以内,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3.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可以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但是必须保持摄影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作品不得有人为后期处理画框、文字及符号等元素,不得出现任何与本次征集无关的商业或个人信息(如网络链接、个人logo等),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4.主办单位将委托省市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
  5.所有入围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间内,以复制、出版、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外宣品制作等方式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6.投稿者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7.大赛不收费、不退稿,最终解释权归主(承)办单位;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8.评选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通过举办专题影展、制作专题画册等形式展示和宣传获奖作品。
  9.投稿邮箱:397979285@qq.com
  10.投稿咨询:
https://mp.weixin.qq.com/s/gRMT9LPNHdTb0lPuKHa_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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