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42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应急安全短视频大赛作品开始征集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21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9-30 06:06: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生活中
  你留意过身边的安全隐患吗?
  面对突发状况
  你有什么应急妙招和自救互救技能?
  “应急不要急安全守护你”
  应急安全短视频大赛作品征集
  向你发出邀请!
  活动主题
  应急不要急安全守护你
  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评选时间
  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3日
  结果公布时间
  11月15日
  征集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社会征集应急安全短视频作品,政府、企业、机构、院校、团队或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征集内容
  围绕企业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等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普及、自救互救技能等题材的公益宣传短视频。
  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要求原创,以传播正能量为目的,价值观导向正确,内容真诚感人、健康向上,不能含有血腥、恐怖等不良内容,不带有任何商业属性;要求时长3分钟以内,清晰度1080P及以上,如有旁白请添加字幕,视频画面清晰、声音平稳、特效适当,并提供相应文字脚本或音视频简介。
  参赛作品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画幅
  格式
  分辨率
  编码
  时长
  横屏16:9
  mp4
  1920×1080
  H.264
  30-600秒
  竖屏9:16
  mp4
  1080×1920
  H.264
  30-600秒
  奖项与项目创作扶持经费设置
  奖项设置面向所有参赛人员,设有等次奖、优秀奖、最佳人气奖、最佳组织奖,对获奖单位(个人)颁发奖杯、证书及项目创作扶持经费,对积极组织发动参加活动的单位设立组织奖并颁发奖杯、证书及奖牌。
  各奖项数量和项目创作扶持经费设置如下:
  名次
  数量
  项目创作扶持经费
  一等奖
  1
  10000元/份或等额奖品
  二等奖
  3
  5000元/份或等额奖品
  三等奖
  5
  2000元/份或等额奖品
  优秀奖
  10
  1000元/份或等额奖品
  最佳人气奖
  5
  1000元/份或等额奖品
  最佳组织奖
  10
  1000元/份或等额奖品
  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接受监督。省广播影视集团将邀请行业专家、业内学者、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成立评选小组,对从来稿作品创意、拍摄质量、后期制作等方面进行专业评审打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同时以公众网络投票的方式对符合本次大赛要求的作品在微信公众号“福建发布”中进行投票,评选出最佳人气奖(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3日);最佳组织奖由在本次活动中参与度较高的单位获得。最终评选结果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福建发布”“福建应急管理”向社会公布。此次活动奖项设置面向所有参赛人员,设有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10个、最佳人气奖5个、最佳组织奖10个;对获奖单位(个人)颁发奖杯、证书;对积极组织发动参加活动的单位设立组织奖并颁发证书牌匾。
  投稿方式
  各组织单位请认真填写“应急安全短视频征集汇总表”电子版(附件),与作品一并发送至邮箱:(投稿邮箱:zbfjxb6 163.com;联系电话:13959108319),标题格式为“【福建省应急安全短视频征集】+报送单位”。作品可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报送,也可在邮件内发送百度网盘、腾讯微云等共享链接密码以供下载。
  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属于公益性质宣传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单位(个人)自留底稿,稿件一律不退。
  (二)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参赛单位(个人)承诺其对提交的参赛作品享有著作权,并保证参赛作品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或其他艺术类、文字、图案等素材均不存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默认授权给省应急管理厅用于公益宣传;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
  (四)因参赛单位(个人)提交的参赛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序良俗而发生任何法律纠纷的,其责任由参赛单位(个人)承担,致使主办方和其他第三方受到实际损失的,权利方有权要求参赛单位(个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参赛单位(个人)若违反以上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已颁发奖项的,违规参赛单位(个人)除返还荣誉证书外,并须承担其违规行为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六)参赛单位(个人)须认真阅读本注意事项,确认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向主办方提交参赛作品。主办方接到参赛单位(个人)提交的作品,即视为参赛单位(个人)已经完全接受本注意事项及本次比赛的相关规定。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
https://mp.weixin.qq.com/s/jT-aCIomrIEPXjy6pdD-PA​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