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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届广东省美丽乡村摄影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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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14:51: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协作办、经协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讲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广东故事,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定于第三届“广东十大美丽乡村”系列活动发布会上同步举办第六届广东省美丽乡村摄影展活动,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征集一批优秀美丽乡村摄影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乡村摄影协会

  (三)协办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协作办、经协办)。

  二、参展(赛)对象

  (一)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协作办、经协办),驻镇帮扶工作队。

  (二)有关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公益组织。

  (三)广大摄影艺术工作者和爱好者等。

  三、征稿要求

  (一)作品主题

  本届摄影展征集作品要紧紧围绕“粤美乡村·幸福家园”主题,内容要求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反映时代特征,集中展示我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下广东乡村的新实践、新作为、新形象,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

  环境整治类:反映我省近年来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建设,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三清三拆三整治”、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五大美丽”专项行动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示范引领类:反映我省乡村振兴大擂台、“十大美丽乡村”系列评选、美丽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等示范村(带)的新风采。

  社会共建类:反映我省各级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驻镇帮扶工作队、农民群众共建幸福乡村,凝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的良好局面。

  乡村发展类:反映我省美丽乡村焕发“美丽经济”新活力,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图景。

  (二)作品要求

  1.作品拍摄时间应为2018年之后,拍摄地点必须为广东省内乡村。作品以单图或组图形式投稿,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每组不超过6张,电子数据用jpg格式文件,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5M。

  2.参赛作品应当以纪实的手法进行表现,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不得含有额外的标记、边框、文字、水印、logo等。

  3.所有参赛作品需标明标题、时间、拍摄地点及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获奖作品必须在举办方规定时间内提供作品原稿。

  (三)作品报送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协作办、经协办)向社会广泛发布征集信息,组织本地范围内的作品征集和初选工作并统一报送,同时填写作品报送表(见附件)。要求各地市涉农县(市、区)按照作品类别,每类报送5张以上高质量作品(共20张以上)到地市,由地市统一汇总投稿至指定邮箱。作品截稿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投稿邮箱:gdxcsy qq.com。

  广东省乡村摄影协会可同时对广大摄影艺术工作者和爱好者征集作品。

  四、奖项设置

  环境整治类、示范引领类、社会共建类、乡村发展类各设一等奖1名(每个奖金2000元)、二等奖5名(每个奖金1000元)、三等奖10名(每个奖金500元),四类共64名等级奖,另设入围奖共100名(只颁发证书);设优秀组织奖10家,表彰在本次活动中积极组织参与的单位并颁发证书。奖项将在第三届“广东十大美丽乡村”系列活动发布会上同步颁发。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筹划,精心组织。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各地要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负责做好推荐作品的审核把关和宣传推广工作。

  (二)打造精品,确保质量。各地各有关单位可邀请当地摄影家协会给予指导,有重点地组织擅长摄影的媒体、社团、爱好者等创作人员,分批到各地进村创作、采风,以优秀高质量的摄影作品,集中反映我省新时代建设幸福乡村,推动乡村振兴的新风貌、新成果。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积极与当地媒体结合,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对本次摄影大展组织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提高知晓率,提升美誉度,扩大影响力,营造全民关注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良好舆论环境。

  六、其他事项

  (一)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将组织专家对本次征集作品进行评审,按程序核定后对外公布推广、展览。展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出版画册等非商业性用途,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创作,严禁剽窃或抄袭。有关作品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同时作者应当保证参赛作品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参展或获奖资格。

  (四)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第六届广东省美丽乡村摄影展作品报送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9日

  (联系人:省乡村振兴局郭艺、林丹,020-37288531、37288534;省乡村摄影协会冯梦蝶,020-87085280、13929562738;电子邮箱:gdxcsy qq.com)

  相关附件:第六届广东省美丽乡村摄影展作品报送表.docx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719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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