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0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见证八方之美”2021沈阳都市旅游圈摄影大赛,等你来参加!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8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8670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5 14:5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品牌企业,沈阳盘古网络技术官方帐号,本地资讯创作者

  #沈阳都市旅游圈#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圈一带两区”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沈阳为中心的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要求,充分展示宣传沈阳都市旅游圈魅力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广泛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用镜头定格记忆,见证八方之美。

  由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和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联合主办,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支持,都市圈各城市摄影家协会协办的2021沈阳都市旅游圈摄影大赛,于11月25日正式启动。大赛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摄影佳作,广大摄影爱好者和市民朋友可拍摄沈阳都市旅游圈精美照片并投稿,最高可赢取3000元奖金。

  你心中的沈阳都市旅游圈是什么样的?摄影作品以围绕体现沈阳都市旅游圈7市1区“食、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等方面,可涵盖“景区美景、人文景色、历史建筑、城市地标、特色美食、冰雪、温泉、庙会、灯会”等,运用摄影的手法,全面展现沈阳都市旅游圈的独特魅力。

  本次摄影大赛也诚挚欢迎广大市民网友,对喜爱的摄影作品进行点赞投票。可通过大赛专属H5,查看并挑选出心仪的摄影作品,为它投票助力!

  一、活动主题

  《见证八方之美》2021沈阳都市旅游圈摄影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抚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辽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支持单位: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辽宁省旅游摄影(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协会

  鞍山市摄影家协会

  抚顺市摄影家协会

  本溪市旅游摄影协会

  阜新市摄影家协会

  辽阳市摄影家协会

  辽阳市旅游摄影协会

  辽阳文旅摄影团队

  铁岭市摄影家协会

  三、赛事安排

  (一)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21年11月25日—12月9日

  线上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4日—12月19日

  评选结果公布时间:2021年12月25日之前

  (二)征集范围

  1.沈阳都市旅游圈7市1区(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沈抚示范区)城市区域范围内;

  2.摄影作品需用独特镜头视角,记录都市圈文旅美好景象,包含但不局限“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摄影作品均可,支持组照投稿;

  3.围绕体现“食、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等方面,可涵盖“景区美景、人文景色、历史建筑、城市地标、特色美食、冰雪、温泉、庙会、灯会”等多方面。

  (三)作品要求

  1.作品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表现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能涉及黄色、暴力、不能涉及和损害他人隐私;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对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所投送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因投稿者提供作品涉及知识产权导致第三方索赔的,由投稿者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如涉及相关法律纠纷,其责任完全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参赛作品拍摄时间不限,拍摄地点特别强调仅限为沈阳都市旅游圈7市1区(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沈抚示范区)范围内;

  4.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在作品获奖时,即默认参赛者允许本次比赛主办方拥有作品无偿永久使用权,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城市宣传等非商业用途。

  5.摄影图片作品规格:(1)图片要求JPEG格式,单张图片文件5兆以上;(2)组照投稿要求:组照系列图片限8张以内,可组照合成,单张图片也需上传邮箱内;

  (四)活动参与方式

  1.2021年11月25日-12月9日,通过大赛指定投稿邮箱进行作品上传,只接受线上投稿,请将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sydsq2021 126.com。

  2.请随投稿附作者真实姓名、电话,以及作品名称,拍摄地仅限(沈阳都市旅游圈7市1区),信息不全作品将不予参评。

  (五)评选办法

  1.评审方式

  由评审组采取50%权重全网投票+50%专家评审权重,对参赛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作品。

  2.结果揭晓

  评审结果获奖名单,将在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一点资讯、今日头条、辽宁旅游摄影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同步公布。

  3.作品展示

  活动将开设专题摄影作品展,优秀奖及获奖作品纳入图片资料库,用于城市公益宣传。

  (六)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征集活动设置奖金、颁发证书。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200名,奖金各100元。

  (七)奖金领取时间及地点

  组委会另行通知。

  (八)活动咨询

  《见证八方之美》沈阳都市旅游圈摄影大赛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联系电话:

  张老师,联系电话:13514213540

  孙老师,联系电话:15734036884

  王老师,联系电话:13478318000

  以上未尽事宜,本次大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