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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安徽风情淮河”淮河寻梦大赛作品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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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3 14:43: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淮河,是千万淮河儿女的母亲河,她以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历史积淀,将我们带入博大的淮河文化空间,素有“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的美誉。我们以淮河文化为灵魂,举办一场淮河寻梦大赛,以展示淮河流域优秀文化魅力。本次赛事安排朗诵、讲解、摄影、摄像4个组别,现向社会广泛征集参赛作品。

  一、活动主题

  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蚌埠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参赛内容

  参赛选手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能力特长自行选择以下组别,进行参赛。

  (一)朗诵组

  参赛选手以淮河流域城乡为切入点,围绕包括且不限于诗词歌赋、成语故事、地域故事等主题内容,拍摄制作成朗诵视频,视频画面、朗诵声音清晰,时长不限。

  (二)讲解组

  参赛选手以淮河流域城乡为切入点,围绕包括且不限于淮河流域的城市街区、地标景点、风土传说、历史爱情、亲情、友情等主题内容,拍摄制作成讲解视频,视频可穿插动画、图片等形式进行演绎,视频画面、讲解声音清晰,时长不限。

  (三)摄影组

  参赛选手以淮河流域的风情小镇(街区)、景区等为切入点,围绕包括且不限于特色风景建筑、人文风土、田园乡村、地域美食等主题内容,拍摄优质照片,可单照、可组照,组照数量最少3张,最多9张。照片电子文件请提供JPEG格式,要求分辨率高、清晰。

  (四)摄像组

  参赛选手以淮河流域的风情小镇(街区)、景区等为切入点,围绕包括且不限于淮河流域的能工巧匠、传统技艺、非遗项目、民俗歌舞、美食技艺等主题内容,拍摄制作成视频,视频画面、声音清晰,时长不限。

  四、活动征集时间

  2021年11月12日起,12月24日24:00截止。

  五、奖项设置

  (一)朗诵组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8名,奖金4000元。

  三等奖16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100元。

  (二)讲解组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8名,奖金4000元。

  三等奖16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100元。

  (三)摄影组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8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16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100元。

  (四)摄像组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8名,奖金4000元。

  三等奖16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100元。

  注:以上奖项奖金含税,并给一、二、三等奖项颁发证书。

  六、参赛流程

  1.参赛选手通过主办、承办单位官方渠道或其授权单位发布征集公告,了解赛事规则。

  2.参赛选手自行选择组别,根据各组别的参赛作品要求,制作参赛作品。

  3.在截止时间前将参赛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hhxmds 163.com,邮件标题:姓名+联系方式+参赛组别+作品名称,并附作品介绍。

  4.倡导参赛选手将其作品发布到个人微博/抖音/视频号,作品的点赞数、评论数作为专家评审环节的参考数据。发布时需带话题#淮河寻梦大赛#,微博平台 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 安徽文旅官微,抖音平台 蚌埠文旅 安徽文旅。

  七、评分办法

  大赛将以专家评分方式为主,网络传播效果为参考,从意识形态、准确性、技术性、创新性、艺术性等维度评选出获奖作品。

  八、参赛须知

  (一)参赛选手不限国籍、户籍,不限年龄、职业。参赛选手包括但不限于自媒体人员、讲解人员、导游、学生、学校、文旅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个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各参赛选手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参赛选手投稿后即同意并遵守本征集公告。

  (二)知识产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品一经提交,主办方认为其已对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声明: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无抄袭、复制、侵权行为;参赛选手应保证其为所投稿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赛选手还应保证其所投稿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2.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对于获奖的作品,组织单位拥有使用和传播的权利,具体是指以宣传、修改、复制、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改编、翻译、汇编、自行决定是否署名及署名名称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组织单位不再支付报酬。

  3.投稿作品如果有涉及抄袭、剽窃或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害第三方著作权)的情形,均与主办方无关,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完全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提交投稿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本公告所指的“主办方”是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本征集活动事宜最终解释权归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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