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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宣传、推介石墙镇,推动石墙镇文化和旅游繁荣发展,经研究,石墙镇决定举办2021年“奋斗在路上·寻美在石墙”书法美术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乡村振兴主旨,用笔墨、水彩、镜头聚焦石墙镇的经济发展、科教文卫、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乡风民俗、镇村风貌、历史文化等方面,展现大美石墙风采。
二、主办单位
中共石墙镇委员会
石墙镇人民政府邹城市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对象
社会各界书法、美术、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四、征稿时间
2021年9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五、征稿要求
1、征稿内容:全面反映石墙镇的经济发展、科教文卫、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乡风民俗、镇村风貌、历史文化等内容的作品。每件作品注明除标题外,需配上3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介绍图片的内容或意义。
2、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要求毛笔书写,书体不限(篆书、草书需附译文),不设硬笔、篆刻项目;书写内容既可以是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歌赋联文等体裁,也可以是优秀典雅的自撰内容;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一律为竖式,不接收册页、手卷。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美术作品:以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为主,国画投稿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油画、水彩画、水粉画尺寸应定在4开及以上,请勿装裱。
(3)摄影作品:摄影作品人物、风光、民俗、纪实均可,可彩色、黑白,稿件可单幅或组照(不超过6幅),作品格式为JPG格式且不小于5M,作品仅可以进行饱和度、作品构图裁剪调整,不得改变像素和增减内容。标注格式为:作品分类+乡村名称+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六、参赛须知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书画必须是新创作的作品,所有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凡已在市级以上展览、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
2、报送书法、绘画作品时,作品请勿装裱,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联系电话、所在单位、作品标题。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大赛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须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大赛提醒投稿者审慎注意著作权中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4、主办单位对投稿作品及文字说明享有使用权,在相关活动中(画册、展览、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影视片等)使用时不再另附稿酬。
5、主办单位对本次作品征集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同意本征集启事的所有规定,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6、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7、本征稿启事解释归于主办单位所有。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三种类型作品分别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所有奖项将委托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并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石墙镇将于2022年1月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览展示。
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200元。
八、作品报送
网络投稿请发送至电子邮箱,作品请压缩打包发送;实物投稿请送至邹城市石墙镇(地址:山东省邹城市石墙镇人民政府)。作品及报名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接收,请自行支付邮费。
联系人:王甜甜17861321125
马玉强15092756085
中共石墙镇委员会
石墙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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