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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泉山街道首届全民摄影大赛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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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1 15:02: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6月30日,爱·泉山画卷——“汤泉世家杯”招远市泉山街道首届全民摄影大赛在泉山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启动。邀请全市广大摄影爱好者走进泉山、贴近泉山,领略泉山自然风光、体验人文民俗,欣赏泉山之美,感受泉山之爱,促进工业产业与生态环境融合发展,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在泉山深入生动开展。

  本次摄影大赛由招远市文明办指导,招远市泉山街道工委、泉山街道办事处主办,大众网招远、招远市摄影家协会承办,招远市泉兴置业有限公司独家冠名,烟台市华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招远市家居建材装修协会协办。招远市委宣传部、招远市文联、招远市泉山街道工委及办事处领导,招远市泉兴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招远市家居协会会长,招远市摄影家协会代表等出席启动仪式。

  招远市泉山街道工委领导在致辞中表示,希望全市广大摄影爱好者以泉山街道自然之美、工业农业、人文纪实、民俗民风等为主题,创作出能够反映泉山街道自然风光、淳朴民风、丰富物产、商业建设、文明活动、美丽乡村、特色地标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丰硕成果的摄影力作,描绘泉山街道的新画卷,展现泉山人民在乡村振兴、全面小康、建设美丽家园征程中拼搏奋斗的精神风貌,突出干部群众在推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艰苦创业等方面的时代风采,表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

  活动已启动,速速投稿吧!具体要求看这里:

  【征集内容】

  以泉山街道自然之美、工业农业、人文纪实、民俗民风等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泉山街道自然风光、淳朴民风、丰富物产、商业建设、文明活动、美丽乡村、特色地标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丰硕成果的摄影力作,作品应着重描绘泉山街道的新画卷,展现泉山人民在乡村振兴、全面小康、建设美丽家园征程中拼搏奋斗的精神风貌,突出干部群众在推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艰苦创业等方面的时代风采,表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

  【创作安排】

  拟于7月和9月组织两次创作活动,每场活动邀请10名左右摄影家,分别至汤泉世家及泉山街道的主要单位进行创作。

  【投稿邮箱及联系方式】

  主办方邮箱:905381405 qq.com

  招远市摄影家协会信箱:zysy886996 163.com

  注意:两个邮箱都需要发送

  联系电话:0535—8027556

  【征稿要求】

  1.全市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含手机摄影,但必须保证图片清晰度和像素质量)。参赛作品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方式,并附有简单文字说明等,只收彩色图片,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4-6幅,组照按一幅计。

  2.参赛作品应紧扣征稿主题,拍摄形式与风格不限,摄影器材不限。参赛作品只收电子文件,不收纸质图片,参赛作品单幅应不低于5MB,JPEG格式。

  3.参赛作品须有明确清晰的自主版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本比赛的获奖作品,用于所有的展览展示、印刷出版,不再另付稿酬。参赛者视为同意遵守本规则。

  4.参赛作品除对照度、对比度等做适当处理处或画面简单校整外,不得后期抠补添加或过度处理改变作品原始图像和数据。作品应保留原始数据信息。

  【评审方式】

  本次比赛分为专业评审和网络最佳人气评审。

  专业评审:9月15日至9月24日,主承办方对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进行汇总,并将邀请专业评委对符合大赛要求的作品进行打分评审,满分制100分,最终根据多位评委的平均分评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

  网络最佳人气评审:9月20日至9月24日,主承办方将根据符合大赛主题的参赛作品,优选100幅作品,进行网络投票,获得票数最多的前三件作品,且单件作品票数在200票以上的,将获得网络最佳人气奖项。

  注:网络投票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刷票行为的,直接取消获奖资格。

  【奖项及奖品】

  一等奖1名,每人奖金2000元或同价值奖品

  二等奖2名,每人奖金1000元或同价值奖品

  三等奖3名,每人奖金500元或同价值奖品

  优秀奖10-20名,每人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

  网络最佳人气奖3名,每人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

  纪念奖若干,凡投送有效作品的作者均可获得大赛纪念礼品一件。为获得优秀奖以上作者除颁发物质奖励外还加发获奖证书。

  【权利声明】

  1.投稿者应对其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2.如因投稿者提交的参赛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序良俗,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承担,与主办方无关。主办方因此受到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投稿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因投稿者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投稿者未提供真实有效信息)导致活动主办方在有效期内无法联系获奖者的,视为该获奖者主动放弃奖品。

  4.投稿者对其参赛作品拥有永久著作权,投稿者认可一旦投稿成功则活动主办方和征稿平台拥有其作品在活动推广期间的线上推广使用权,无需另行支付稿酬。征稿期间,用于宣传和展示的作品,不代表最终入选结果。所有投稿者及主办方包括其关联公司、战略合作伙伴等,将被视为默认此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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