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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元 “相约春谷 铜聚南陵”全国摄影大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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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7 14:15: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陵县地处安徽省东南部,与长三角相邻。
南陵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南陵是中国青铜文化的发祥地,境内大工山古矿冶遗址、皖南土墩墓群千峰山遗址、牯牛山古城遗址均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李白曾两度携家寓居南陵,留下“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千古名句。


作为全国生态县,南陵拥有丫山花海石林和大浦乡村世界两个国家4A级景区,以及乌霞寺、奎潭湖、小格里森林公园等一批自然景点。历史上曾有“芜湖米市,南陵粮仓”的美称。
为了进一步宣传南陵,提升南陵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中国摄影报社与中共南陵县委、南陵县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相约春谷 铜聚南陵”全国摄影大展。5月8日在丫山风景区举办大展启动仪式和本报走进南陵影友联谊会。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中共南陵县委 南陵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南陵县委宣传部南陵县美好办 南陵县文联 南陵县商务局
协办单位:南陵县旅投公司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芜湖市摄影家协会 南陵县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南陵县境内山水风光风情、农耕历史文化、生态农业发展、美好乡村建设、现代经济发展、军民共建成就等为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10日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根据中央有关文艺评奖改革的要求和中国文联相关管理办法、规范,“相约春谷 铜聚南陵”全国摄影大展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调整为:
入展作品90幅,稿酬各人民币11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南陵县旅投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 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 作品必须取材于安徽南陵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选片;已选片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注投稿方式
电子网络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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