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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公安交警系统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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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5 14:28: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27 10:48 编辑

  导读:
  为进一步学深抓实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青海省公安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主办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书法、美术、摄影作品主题展
  览活动。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全面、系统、生动、立体地宣传展示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宣传展示党领导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彰显人民警察忠诚使命、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汇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勇担新使命的磅礴力量,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充分发挥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青海省公安厅决定开展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书法美术摄影作品主题展览活动,活动由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承办,青海省美术家协会、青海省书法家协会、青海省摄影家协会、青海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协办。
  一、时间安排
  (一)报送阶段(4月15日至5月30日)。各单位和个人报送推荐作品。
  (二)评审阶段(6月1日至30日)。厅交警总队会同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省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对推荐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和参展作品。
  (三)展览阶段(7月1日—12月30日)。根据评审结果,对参展获奖作品进行装裱并举办展览、巡回展览和网络宣传。
  二、作品要求
  (一)参展作品分书法(含篆刻)、美术(含雕塑、文创作品)、摄影三大类。
  (二)各单位和个人推荐的作品要主题鲜明、格调健康,突出公安交通管理和公安交警特色,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力争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要结合,充分展示党领导下的公安交警队伍成长发展壮大的辉煌历程,艺术地再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和付出的艰辛努力,彰显人民警察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要充分展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回应人民的新期待、新要求,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不断推进公安交管工作和公安交警队伍建设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和人民警察的新形象、新风貌。特别是要反映近年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广大公安交通民警辅警在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全面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交通安保、情防控、脱贫攻坚、服务群众等大战大考和交管工作中勇挑重担、不辱使命,危难之中显身手的英雄本色,讴歌公安交警的崇高精神和感人事迹。要尽可能涵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各岗位和各项业务工作,从不同侧面反映公安交警火热的工作生活实践和丰富的情感世界。
  (三)本次展览面向全省公安机关民警、辅警,公安文联,书法、美术、摄影家协会,社会各界群体和个人均可推荐作品参加本次活动。
  (四)作品规格要求如下:1.书法作品:字体不限,横竖不超过6尺宣纸,草书、篆书附释文;篆刻作品竖式粘贴在四尺对开宣纸上,印拓6至8方,附边款2方,请勿装裱。2.美术作品:画种不限,横竖不超过2米,国画请勿装裱,油画不装外框;雕塑(根雕、奇石不参展)及工艺美术作品须先送照片(注明体积、重量),入选后再报送作品。3.摄影作品:彩色、黑白片不限,组照不超过8张,入选后将另行通知寄送底片或报送电子邮件。以上类别作品个人报送不超过10件。请在推荐作品时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单位、联系方式。
  三、推荐工作
  (一)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选拔、报送本地参展作品。铁路、机场、景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组织报送本系统参展作品。
  (二)各地书法、美术、摄影家协会组织专人负责报送至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三)推荐作品分别填写《青海公安交警系统“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书法美术摄影展览作品推荐目录表》和《青海公安交警系统“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书法美术摄影展览作品推荐表》(百度网盘自行)。
  (四)各地各系统可推荐书法、美术、摄影三类作品不超过100件,其中书法、美术、摄影家协会组织专业人员创作的作品不超过20%。
  四、奖励及工作要求
  (一)本次展览分设书法、美术、摄影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特别奖和组织奖等奖项若干名,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参展证书。
  (二)作品的使用权自报送之日起为展览组委会所有。作品若涉及到肖像权问题,应事先由作者或报送单位征得当事人同意展览组委会使用该肖像。
  (三)各地推荐的书法、美术、摄影作品(样片)原则上不予退还,报送作品经展览后可自行取回。
  (四)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这次展览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交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广泛发动,进一步丰富警营文化生活,着力构建生动活泼、团结进取的警营气氛,促进公安交警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
  (五)作品报送截止日期5月30日。报送地址:西宁市城北生物园区纬五路9号,交警总队办公楼13楼交通安全宣传支队;收件人:扎西黄秀,张纳,联系电话:0971-8293721、8293722;电子邮箱:qhjjxc qq.com。
  注:获取《青海公安交警系统“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书法美术摄影展览作品推荐目录表》和《青海公安交警系统“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书法美术摄影展览作品推荐表》请文末左下角"",输入提取码:qh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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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青海交警
  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qinghaipufa 163.com
  作者/来源:青海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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